“那個……”林曉光伸手虛點一下她的膝蓋,提醒道:“你的膝蓋受傷了,在流血。”
“要你管!”她叫一聲,肩膀一聳一聳的,臉上梨花帶雨,抱著膝蓋埋頭哭著,很是可憐無助,又開始抽噎:“嗚……嗚……嗚……”
林曉光轉身去旁邊拿了一卷衛生紙過來,準備給她擦一下。
“不要你管!”
他並不理會,先把她腿上的血擦掉,然後開始擦拭傷口。
“嘶!”她倒吸一口涼氣,一口咬在後者胳膊上。
林曉光也吸一口冷氣。
直到看到傷口,一寸長,血並不容易止掉,想了想,他說道:“不行,你這個樣子,必須去醫院,我送你過去。”
她並不說話,只是兀自流淚,也不說去還是不去。
他索性直接動身,起身抱住她往外走,後者捶打他一下,也就不再掙扎。
就此出門下樓,直接去醫院。
到了醫院,護士給她止住血,纏好繃帶,躺在床上,林曉光去外面買了點水果,回到病房,坐在旁邊的椅子上,開始削蘋果。
“鬧成現在這樣,我也不想的。”他解釋著。
梁嘉宜面無表情地坐著。
“咱們開誠佈公,好好的談談吧。”他看一眼後者,見她無動於衷,便繼續說道:“我其實沒打算對你怎麼樣,只是支票這事,你騙了我,我很生氣,所以才有後面的事,但我並不是求財,只是想把心裡的氣發洩出來。”
她哼一聲,道:“騙了我一套房子一輛車,還有二十五萬現金,以及一張三百萬的借條,鬼才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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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沒騙你。”
林曉光笑著:“你記得嗎?我給你的欠條,上面並沒有籤我的名字,房子和車子的轉讓合同,我也沒有簽名,你仔細想想,是不是這樣?”
“是嗎?”梁嘉宜將信將疑,略微一回想,心裡咯噔一下。
“香江是個法治社會,沒有簽名的合同、欠條,並不具備法律效益,你作為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生,相信不會不知道這一點。”
“那還有二十五萬現金的收據呢?”
“你確定那是收據嗎?要不要從錢包裡拿出看看?”林曉光笑著。
梁嘉宜當即掏錢包,從裡面拿出一個單子,開啟一看,上面的標題上赫然寫著借條,至於其中的關鍵內容,約定一個月內歸還,借款人是林曉光cin,債權人是梁嘉宜seung,而且還是她自己的字跡,時間1981年4月27日。
她瞬間傻眼了。
“我明明記得,當時你寫的是收據。”她瞪大眼睛看著他。
“你傻啊?我那種行為,經不起推敲,我還會寫收據留下證據嗎?”林曉光笑眯眯看著她。
道理是這個道理,梁嘉宜扭頭一想,又覺得不對勁:“但是,就算現金的借條是真的,合同與借條你就算當時沒有簽名,後面也能補上,這又不能說什麼。”
“合同和借條一直放在你海逸大廈的房子裡,自那之後我一次都沒去過,我沒想著求財,而且我也不缺錢,問心無愧,隨你怎麼想好了。”
林曉光聳聳肩,作勢起身離開。
“你幹嘛?”
“剛才你受傷了,鑑於我們是同學,本著人道主義的立場,我把你送過來,現在誤會解開,恩怨盡釋,你的傷口也已經處理好,我也就沒有留下的必要了。”
他認真地看著梁嘉宜:“我們的相識本來就是一場錯誤,以前的事,都忘了吧。”
“以後,就當做沒認識過。”
說完他就走了。
“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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