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前遇見的,誰不是跟沈放一樣,做著明星夢,三言兩語就給忽悠過去了。像沈慕青這樣難纏的小孩,他沒騙過,一時竟被對方給問倒了。
就在他緊張得恐要露餡時,同事從外面敲響了門。
“丁總,這是合同,給您送來了。”
這給了丁通國緩沖,他將合同攤開道:“小妹妹,這就是我們要收錢的理由。就算你們有錢,但是沒有這方面的人脈那也不成,公司給你提供這些,當然就要收取回報。”
也就是所謂的藝人資源了。
沈慕青不禁感嘆,丁通國此人的思維也算是活絡。
她已經達到讓大哥保持警醒的目的,所以並不咄咄逼人,順著對方臺階下去。
可當沈慕青看過合同後,她又忍不住了,裡面的漏洞連她這個外行人看了都覺心驚。
“丁大哥,”她笑著指向某條合同條款說,“這裡的藝人沒完成規定月收入工資,就有義務參與公司所安排的額外工作是什麼意思呢?”
女孩不斷發問,丁通國有些不耐地回:“公司又不是福利院,沒有義務白養藝人,就跟你不能白吃公家得掙工分一個理。我們也需要維系人脈的收入,為了防止藝人偷懶,當然得定個最低上繳工資。”
這話乍聽之下很有道理,可細細品味就能發現滿含陷阱。
沈慕青正欲繼續辯駁,卻被大哥伸手攔住了。
沈家平悄悄捏了下她的手,然後將合同往回一推,直接說:“這合同權利與義務完全不對等,漏洞百出,我們不簽了。”
不光是丁通國傻眼,完全沒看出漏洞的沈放也疑惑看向大哥:“為、為什麼啊?”
沈家平驀地起立,話語裡全是成年男人的嚴肅與冷漠:
“第一,星探挖掘未來明星,就是種提前投資。我弟弟因為你所謂的明星潛質,放棄學業放棄工作過來打工,這已經是在付出,你們出資給他試鏡機會本就理所當然;
第二,丁星探你說要包裝我弟弟做明星,讓他交學費就算了,但是合同上並沒標明會怎樣培養他,上什麼樣的課程,唱歌、跳舞還是演電視一樣都沒提;第三,你們說有人脈,但整個過程除了歐陽奮強沒有提到任何一位導演或者歌星,讓我感到十分懷疑……
最後,你們既然是經紀公司,為什麼整棟樓連個練習室都沒有?電視、錄音機,甚至連盤正版磁帶都沒有。”
與沈慕青相比,沈家平在外人眼中不僅擁有社會經驗,還擁有對峙的氣勢。
當他將這些漏洞條款一一細數出來時,丁通國登時顯得有些微慌亂,他頭一次被人當面戳穿,緊張得額頭冒汗。
而沈放更是如遭雷劈,被矇蔽的內心忽然雲撥霧散,終是也看出了些端倪。
沈家平所說的話太具說服力,沒有人教過丁國通這種情況該如何應對,他真支支吾吾擦著汗,突然——
屋外沖進四五個彪形大漢。
“都他媽說了別把人往這兒帶!”他們罵罵咧咧將丁國通推開,然後將沈家平他們按在桌子上道,“既然都到了這裡,那我就明說吧,你們的行李我們都扣下了,這合同你們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
面對這樣的情況,沈慕青沒有強幹,相反,她利用女性的柔弱,瑟瑟發抖地縮在大哥身邊,裝出怕得要死的樣子。
“嗚嗚嗚,”她一邊擠眼淚,一邊說,“大哥我好害怕,我、我們該怎麼辦……”
其中一個大漢拿著鐵棍朝她腳邊狠狠一拍:“別他媽哭了,簽字!”
沈慕青便蹲在了地上,垂頭緊緊捂唇。
沈放更是嚇被嚇懵,他顫顫巍巍拿起筆道:“大、大哥,不然我先簽了吧……”
沈家平卻一把奪過他手中的筆,十分硬氣地說:“簽什麼?從省城過來之前我就已經報過警了,如果我們國慶節結束前沒有回家,警察就會順著我留下的線索找到這兒,大不了到時候大家一起死。”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愣了。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而不要臉的卻怕不要命的,丁通國一夥人求的是財,當然不想弄出人命。
大漢們面面相覷,最後將門一鎖,幹脆將他們軟禁了起來。
確定騙子們離開後,沈放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儼然遭受了巨大的沖擊,木木呆呆的問沈家平:“大哥,你真的報警了嗎?”
沈慕青也抬起頭來,擦掉了虛假的眼淚看向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