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33天》就屬於不落俗套的商業電影,逼格也不算太低。
最主要的大賺特賺!
號稱成本不到一千萬,實際上光是賣一些貼片廣告就把成本撈上來了,加上宣傳花費的2000萬,還有後期買票房的花費差不多也有一千多萬,光線的純利潤接近有1.3億!
加上週邊的開發,比如在某寶售賣的電影當中出現的玩偶,雖然賺的不多,但聊勝於無嘛!
還有網路版權費,現如今隨著國家對版權方面的重視,正規的影片網站已經不敢出現盜版的影片。
只有幾大網路影片公司會在電影下檔之後的一個星期左右專門買下版權。
這個費用不低。
尤其是大熱的電影,費用更高。
相比三十萬的導演報酬,賺了將近1.5億,這個投入産出比例簡直可以載入世界電影史冊了。
按照沈臨的估計,王長田可能會給個500萬的紅包。
這已經很了不起了。
光線傳媒畢竟是上市公司,並不是某人的一言堂,電影賺錢了,股東們自然想要分紅,能拿出500萬獎勵功臣算是不錯的老闆了!
沒想到居然直接給了1000萬!
可以想象,王長田提出這個方案的時候們肯定有不少股東表示反對。
後世的光線能超越華藝成為全國最大的影視製作公司不是沒有原因。
光是領導人的魄力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大公司擁有廣闊的宣傳渠道和強大發行能力,他們能站在行業的頂端不是沒有原因的。
就好比一家作坊式工作室,生産出一部電影,他需要交給院線的票房分成絕對比正規發行公司的要高,否則,院線不給你排片!
如果發行問題真的容易解決,後來的鄧朝工作室也不會在發行《分手大師》的時候撞上了《變形金剛4》。
單打獨鬥永遠比不上有著強大背景的公司!
背靠大樹好乘涼,沈臨的選擇很明智。
雖然有點眼紅光線的巨大收入,但沈臨很清楚,這是娛樂圈的規則!新人必須遵守的規則!
娛樂圈,尤其是電影界那可不是隻要能拍出足夠優秀的電影,就能橫行無忌的地方。
後世的馮曉剛導演那麼牛逼,照樣被旺達給卡了排片!
當然,有了第一次成功之後,想要謀求更大的利益就簡單了。
比方說這次的《那些年》,沈臨就拿到了百分之八的票房的分成!
“大老王還真大方,直接給了1000萬!”
賺錢了,當然高興。
沈臨倒也沒有什麼失態的表現,畢竟這貨的隱藏身價早就過了10位數了。
“哇!早知道當導演這麼賺錢,我當初學什麼表演呢!”
“就是,臨子,晚上你得請客呀!”
喬山、賈靈在一旁起鬨。
這兩人很有分寸,知道怎麼做才能讓人不生厭的同時,還能拉近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