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果真的看不上對方手中的那些東西,那就直接了當的拒絕。
不要給對方任何一絲一毫的希望,同時咱們也對事不對人,如果對方手中的東西真的不能夠令她滿意的話,那她就告訴對方這個不適合她們。
如果以後有更好的歡迎拿起來,咱們在一起探討合適的話就是可以合作的,不合適的話當然也不能合作的。
這樣一來就讓對方被她拒絕了,可能一時之間有一點不開心,畢竟是被拒絕了,不算什麼好事兒了。
但是要不了多久她們就會緩過來的,因為她明白既然被拒絕了,那再找上門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畢竟人家已經說的非常明白了呀。
如果她們想要繼續與那姑娘合作很簡單,繼續在自家的產品上加強,讓品質更好,以後說不定就可以入了那姑娘的眼。
大家可以愉快的進行下一步的合作,如果她們不想再與那姑娘合作,覺得那姑娘的要求太高了也沒關係,做好她們自己的產品。
總是有一些人就需要品質沒那麼高價格相對較為低廉的產品的。
而那產品比較合適的,各方面條件也不錯的,那姑娘就會優先的考慮她們。
畢竟大家以前是認識的呀,有過,互相幫助互相合作的情誼在!
現在既然人家都找上門來了,她也沒有必要再遵守她的那一套秉公的問題了。
反正都差不多所能夠給她帶來的利益,也差不多就優先選擇她們唄!
而這些與她合作了的以後說不定大家還有合作的機會。
就算沒有也沒關係,至少對方唸了她這一個好,以後有什麼事兒也會優先的考慮她的。
而像那些明明自家的東西不好,可是非要纏著她。
讓她把她們的東西給買了,與她們進行更深的合作。
如果不合作就各種誹謗她,各種威脅她。
這樣的呢,那她當然得拒絕了。
並且從此以後與這樣的人斷絕來往。
因為這樣的人,她所做出來的東西不好不找自己的問題首先來找她的問題,首先就開始指責她,她與對方非親非故的,就算曾經有合作那也已經完結了,大家誰也不欠誰的。
而現在對方拿這一點來糾纏,是個人就不會喜歡的。
這樣的人做事也拖拖拉拉的,盡帶一些使人情緒在裡面,就算勉強合作了,後面肯定也還有其她的問題需要一起去解決。
而這樣的人怎麼解決問題?
她們估計一些事只會拿情感那一套來綁架她,讓她自己去解決?那她需要付出的力氣可就太大了呢!
這樣不管怎麼算都不划算,做好了對方也不會太感激她,而做不好估計又會賴上她。
她何必給自己造成這樣的麻煩呢?
既然早晚都要得罪,那一開始就把對方得罪透了,讓對方明白她這樣的人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情感上的糾纏的。
愛出去散佈謠言就去散步吧!
反正一旦她查到那些謠言是那些人所散佈的,那定會追究她們的!
她與官府又密切的合作的官府那邊也瞭解她,不管出於哪方面的考慮,官府都會站在她這一邊幫助她的!
所以對於這些人她是不怕的!
好在這樣的人雖然有,但是非常的少,畢竟如果真的有這樣的人,那姑娘一般在第一次與對方合作的時候就已經以對方鬧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