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們再大一點時,家裡就會給她們說親事兒了,家裡的父母如果明理一點比較在乎女兒的感受,可能在說的時候也會參考女兒的意見。
但如果不是那麼的在乎女兒的感受,自從自家的大人或者兒子們的角度出發的話,那他們可能會盡量選擇對他們有益的那種女婿。
對他們是有益了,但是對女兒以後的生活可不一定有意義了。
比如說如果對方家庭比較好,家財萬貫的,但是呢,那男人的人品卻不怎麼好。
男人喜歡在外面到處玩兒?不顧家還喜歡欺負自己的妻子?以及給妻子找一堆的女人回來?
這樣一來,那女兒的日子就非常難過了。那樣日子可能都談不上任何的幸福了。
可能女兒嫁過去了是能吃穿不愁,但是人活著不僅僅是吃穿呀,吃穿是最基本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快樂,在那樣的家庭,在那樣的氛圍裡面很難能夠讓自己的精神得到滿足的。
這還是一般家庭裡的情況,那家庭情況差一點點,家裡孩子有很多平日連填飽肚子都非常勉強的,那家裡的女兒的日子可能就更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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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有那姑娘只要身上有點力氣了,那就得跟著一起去幹活種地的或者說家務活都得包圓了,然後弟妹也得一起照看。
這能還能夠勉強長大,不會受到其他的過多的傷害。
但如果家裡的老爹老孃不爭氣,或者不能夠讓他們一家吃飽喝足,再或者想要讓女兒為自己家多賺一點錢回來。
但是在這個時代想要讓女兒為自家多賺點錢容易嗎?一點也不容易,別說是女人了,就是男人也很難尋到一份活計。
那只有走不正當的途徑了,比如說讓自家的女兒嫁到那大戶人家做小妾,或者乾脆送去當丫鬟。
更壞一點的是直接賣了,能撈得一筆錢。
那錢要麼拿回來給自家吃喝穿用,要麼就是給自家的兒子娶媳婦用的,再讓兒子給他們傳宗接代。
這些所謂的不正經的途徑在這個時代當然也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卻經常發生的。
而且由於發生了太多太多了,所以立法對他們的懲治都不嚴。
這就是常說的法不責眾。
當很多人都去犯了同一件錯事的事,如果還定律法說犯了這樣的錯事,他們就得受到大的懲罰。
那估計就會引起很大的反動了。
到時候就是治安紊亂,朝廷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去維護,所以有這樣的事兒的時候就下小小的懲罰力度,或者乾脆不懲罰,大家就默許這種行為了。
反正真正的受害者,那些姑娘們,他們根本就找不到途徑為自己申冤,也沒有人會搭理他們。
除非他們站到一定高度之後。
但是一般遭受了那些經歷的姑娘們,哪有機會有類能力呀?
更多的情況是他們自己遭受了,然後慢慢的迷失掉了自己,再然後遇到有同樣遭遇的姑娘們,她們可能會推波助瀾一把,而不會想著拉起她們。
當然原錯絕對不是那些姑娘們,這些與這些積累已久的東西。
讓那些姑娘們受到傷害的最根本的是他們的家人。他們的家人不把那些姑娘們送出去,他們也就沒有受到那個傷害的機會了。
但是他們的家人是真正的禍源嘛?算是吧,但也不完全是。
很多的人家處於那種迷茫的狀態,他們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該怎樣做。
他們不知道自己真正該做什麼,他們也不知道自己來到這世上的意義是什麼,他們唯一能夠知道的就是看著別人怎麼做,自己也這麼做,那絕對沒錯的。
就算錯了大家一起錯,那也不會被人指責,更不會被人認為是異類,在這樣的世道被認為是異類,可是很難存活下來的。
大家誰也不想成為異類的呀,所以眾人怎麼說,我就怎麼做,眾人家的女兒都嫁出去,那我家的女兒也嫁出去。
跟著主流的步伐走總不會錯的,錯了也沒關係,大家都錯了,我也不算是異類。
當然,這僅僅是造成那些姑娘們差點被淪為貨物的緣由之一,姑娘們的遭遇還有很多其他的緣由。
趙元衍不說完全清楚,但至少也清楚八分鐘五十以上的。
他不想讓小傢伙以後過那樣的日子了,錢財哪怕他不在了,哪怕小傢伙以後不創造,她也能夠好好的活著,絕對餓不死,還能夠繼續過好日子。
做好這一點就能夠讓小傢伙避免很多的坑以及災難了,但趙元衍也覺得還不夠,還要繼續準備。
比如說讓趙星辰會明白,他可以不用像那些女子一樣在家從父,出嫁從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