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天都還好,他帶了安眠藥進值班室,想要用藥幫助入睡。
畢竟他因為創業失敗,患上了焦慮症,不用安眠藥根本就睡不著。
出乎意料的是,藥根本用不上。
只要進了值班室,關好了門窗,他就會不由自主地發睏,然後在規定的九點前睡著。
一覺睡到大天亮。
無一例外。
直到四天前。
那天劉永春睡醒後,一起床,就看到了自己手臂上的一行用油性筆寫的字:‘快辭職!’
他看過之後大惑不解。
這筆跡,確實是自己的。
寫得很急,似乎是自己爭分奪秒寫下來的。
本來按照規則四,他應該將胳膊上寫的字,給主管看。
但是這種東西,怎麼可能讓主管看到?
若是真被主管看到了,這份好工作,怕是要懸了。
他偷偷地溜到衛生間,用力將油性筆寫下的字擦掉。
三天前,劉永春一覺醒來。
他驚恐地發現,自己胳膊上又出現了一行字。
‘快辭職,離開這裡。有危險!’
這次寫得更加潦草,更加恐慌。
驚悚的氣氛從字裡行間洩了出來。
劉永春仍舊將字給擦掉了。
兩天前,再次醒來。
他再次看到了胳膊上的文字。
‘快走,再過一天,我就會……’
這行文字的最後一個‘會’字的最後一筆,拉得長長的,似乎他還沒來得及寫完,就睡著了。
劉永春看得毛骨悚然。
字都是自己寫的,難不成這幾晚,他每日都在夢遊?
可若是夢遊的話,為什麼會寫這種奇怪的字?
不,怎麼想都不合理。
他睡著後,他的身上到底發生過什麼?
劉永春打了個冷顫,突然想到,萬江生物公司花了那麼多錢,為什麼只是讓自己在夜晚的九點到第二天早晨六點之間,在值班室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