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啊……可是既然學長的人格還殘留著。我應該還能替他做些什麼吧?”
“最多隻是讓他安心吧?不過那種事毫無意義可言,喬宇的人格能留到現在,已經可以說是一種奇蹟,一來,或許明天就會產生變化……二來,或許他早巳放棄人類的身分。”
……是嗎?不過,即便如此,他還是說出了“救救我!”這一句話。
就算從很久以前開始,他的人格就不再是喬宇,不過他想要獲得救贖仍是真實的
“真是的,文亦飛,你的想法真容易理解啊。
罷了,我也不會阻撓你,不過對方可是殺人魔哦。
那種玩意還是交給謹就好,謹不也是為了解決四年前的案件而在追蹤殺人魔嗎?”
經他這麼一說,我不禁低下了頭。
……解決四年前的案件。
聽上去雖然如此,不過從她的態度來看,感覺不是那麼單純。
我曾經眼睜睜地失過去謹一次。
我也瞭解,常時的謹和昨夜電話裡的謹感覺很像。
情況和四年前相同,殺人魔現身了。
謹說自己也和殺人魔一樣,而且似乎真的開始往那一方而傾斜。
……她到底為了什麼而想殺人?
“社長,人類殺害人類的理由何在?”
我因為再也無法忍受,因而提出這樣的問題。靠著椅背的夏振凱社長說出了一個答案。
“向對方抱有的情感,超出自己的容許量的時候吧。
自己能承受的感情量是一定的,有的人容量大,也有人容量很小,不論是情愛或者是憎恨,當那種感情超過自己所能容納的量,那麼超出的部分會轉變為痛苦。
如此一來,便不能忍受對方的存在。
不能忍受的時候該怎麼辦呢?也只能使用某種方法消除掉。
不論是忘記或者離開,總之,要使其遠離自己的心。
當那種方法到達極致就是殺人了,為了保護自己而喪失道德,取得虛偽的正當性。”
……對自己毫無辦法的憎恨,目的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從那種情感當中保護自己才去殺人……?
也就是說,無法忍受的苦痛將轉換為敵意嗎?
“不過,不是也有人會殺害無辜者嗎?”
“那不叫殺人,而是殺戮。
只有在人類拿自己的尊嚴和過去比較,讓其中一個消失時才叫殺人,並擔負殺人這種意義與罪孽。
殺戮就不一樣了,雖說遭到殺害的一方是人,不過殺人的一方沒有身為人類的尊嚴,也沒有隨之而來的意義和罪孽。
比方說意外事故,不會有人因此擔負罪孽吧?”
……殺人這件事,
也就是殺了自己。
“那殺人魔到底是什麼呢?”
“不是正如字面上的意義嗎?因為是殺人的魔鬼,因此就和天災一樣,受到牽扯只能自認倒黴。”
……謹確實說過與這句話意義相同的話。
在十天之前,和謹分離的夜裡,她看到新聞之後,告訴我殺人魔並未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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