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方墨念算是正式出道了很久了,呃,話說回來我和他好像只有一場表演是同臺的……
我和他簽訂了偶像契約,契約的有效期為一年,如果之後還想再延續可以提出。
我望著方墨念,那天是我們上臺的第一天。
方墨念依舊嚴肅的凝視前方,我們坐的是一個四分音符。
是的……這裡的坐騎真奇怪,竟然是一隻四分音符。
四分音符很大,可以承載很多人,之前還看見一堆小學生在四分音符上面打鬧,搞了半天是校車。
我嘆了口氣:“方墨念,其實你不用這麼緊張的。”
他馬上像是繃緊了神經:“我沒有!”
“……”
好吧,你說沒有就沒有。我賴著你還不行嘛。
車上的氣氛一直很尷尬,冷的不要不要的,我感覺像是過了一個世紀那麼長才到達了目的地。
是的!我們終於不用再跟公園的大媽佔領廣場舞的地方了——我們有自己的場所了!
我看著龐大的建築物,整體顏色為黑,中間有著紫色的亮條穿梭,給人一種弱者不可靠近的印象!
這,就是上次我看見每日新聞裡面a.ord所演出的場所!
我拿出鏡子照了照脖子上的二分音符,我摸著那紅紅的標誌,像是王的標記一樣。
是的——王的標記!我終有一天會成為至高無上的全音符!
“誒,你快看,她脖子上的標誌!”
“紅色的?難道是do國?”
“開什麼玩笑,do國不是還在自相殘殺的搶國王的位置嗎?”
“她是二分音符?真少見。”
“看她黑發黑眸的,真的以為自己是天使啊?”
“我看那黑發黑眸說不定是障眼法!天使才不會去do國呢!”
這些言語就像刺痛我的心一般,但是我已經習慣了這種痛苦。
我望著周圍的人越來越多,頭也不回的拉住方墨唸的手進了場館。
“小姐,小姐?”後面的聲音傳了過來,正是我拉著的那個人。
誒?我拉著的人,不是方墨念嗎?
我一驚,僵硬的回頭——
這哪裡是方墨唸了啊喂!
牽錯人的手了!該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