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抿了下唇,轉身面向蘇祈時,將眼底的失落收拾得一幹二淨,毛茸茸的尾巴從衣袍裡探出來,討好般地搖了搖:“主人,我下來了,接下來要做什麼?”
蘇祈無奈地看他一眼,好心提醒:“你狐貍尾巴露出來了。”
“嗯。”笙歌抱住自己的尾巴,一臉無辜,“笙歌知道主人喜歡摸笙歌的耳朵和尾巴,所以,和主人獨處時,笙歌會一直露出來的。主人嫌抱著笙歌累,笙歌可以站著讓主人摸。”
蘇祈:“……”
笙歌眨了下眼睛,把自己的尾巴往蘇祈眼前送了送:“現在要摸麼,主人?”
“……”
蘇祈心裡無語著,身體卻很誠實——在笙歌滿足的視線裡,她輕輕擼了把他的尾巴,然後從神座上站起身。
見她起身,笙歌立刻退至一旁,給她讓出道路,於是蘇祈緩步走下神座,在殿內閑逛了一圈。
不知妖神殿內的偏殿如何,這正殿不是一般得大。
蘇祈剛踏進來時,便覺這裡寬敞得過分,如今又在大殿的東西兩側發現了兩個隔間。
一間是臥室,有著一張足以容納三人的大床。
還有一間是書房,裡面文房四寶應有盡有,可惜沒什麼藏書。
笙歌隨蘇祈踏進書房,看著桌上的宣紙一陣失神。
注意到他的失神,蘇祈不禁挑眉:“怎麼了?”
笙歌搖了搖頭,可踟躕了一會兒,還是試探著開了口:“主人介意笙歌為您畫幅畫麼?”
蘇祈微微一愣:“你會畫畫?”
“嗯……只是,許久不曾畫了。”笙歌走到桌前,輕輕撫摸那張空白的宣紙,就好像在撫摸一件珍寶,“笙歌琴棋書畫無一不精,喜愛音律,其中以琴藝最佳。以後若有機會,讓笙歌為您彈奏一曲吧。”
“好。”蘇祈應著,忽然覺得,自己似乎從未認識過笙歌。
在原書裡,笙歌不過是個活不過十章的反派,所以蘇祈在塑造他的時候,並沒有塑造得太深,比如他的過去,他在成為奴隸之前的人生。
可是,蘇祈沒寫,不代表那就不存在。
原來,笙歌會的東西,遠比她想象的要多,他的魅力,也遠比他展現出來的要多。
蘇祈安靜地看著他研磨、提筆。
他執起筆的那一刻,周身的氣質都彷彿發生了變化。
他的舉手投足間盡顯優雅,毛筆在紙上靈活地舞動,彷彿與他的手合二為一。
待他畫好了,蘇祈湊上去看。
光滑的線條,如行雲流水般自然而令人舒暢。粗與細的轉變,濃與淡的交織,每一處細節都挑不出任何毛病。
再看畫上的人,與她有七分相似,唇角微揚,神情柔和,一點也不似她平日裡的張揚跋扈,卻別有一番魅力。
——這是他眼中的她麼?
“畫得很好看。”蘇祈發自內心地贊嘆。
笙歌的臉微微一紅,輕輕擱下手中的毛筆,衣袍之下的尾巴不自覺地搖了搖。
蘇祈是會畫畫的,但她只會畫漫畫。
毛筆什麼的,怎麼也用不順手,所以她一直都很欣賞會畫水墨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