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美雯小姐是無辜的,雲美雯小姐是清白的!
所以請大家不要相信網上那些不負責任的猜測,不要懷疑雲美雯小姐的人品、藝德!
大家別信謠、別傳謠。
如果有人再別有用心地中傷雲美雯小姐的名譽,我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當然這個宣告僅僅這麼寫明顯是不夠的。
你把責任洗的那麼清,把雲美雯誇得就像是一朵盛開的白蓮花,但卻無法迴避一個最基本的事實。
評委暗中胡搞,讓你雲美雯獲獎了,你是既得利益者!
你說你不知情,你說你沒做手腳,那你怎麼得獎了?
難道是你什麼也沒幹,評委就冒著風險,操縱評獎的結果,非得死乞白賴地把最佳新人獎的獎杯塞給你?
你雲美雯的臉怎麼那麼大?
還是那些評委都一個個的犯賤啊!
所以,洗白自己只是前戲,找一個替罪羊轉移火力才是最關鍵的部分。
要不然不合邏輯啊。
洗白這事,不是你自己說自己清白就清白的,得讓人相信你的清白。
誰當替罪羊?
雲美雯當然希望是雲曉唸了。
雲美雯真的很想說是雲曉念在評獎中做的手腳,就像是甩鍋網路投票那樣。
可惜這樣不行啊!
雲曉念搞黑幕是為了黑掉自己的最佳新人獎?
是雲曉念缺心眼,還是信這個的缺心眼?
都不是,肯定是編造這個的缺心眼!
所以只能找評委會主席戚金賢當替罪羊了。
於是這篇官方宣告的前面是對雲美雯的追捧,在官方宣告的後半段,則是解釋為什麼這獎發給了雲美雯,雲美雯又為什麼說自己是冤枉的。
宣告中寫道,在雲美雯小姐獲得最佳新人獎後不久,恆星娛樂公司就接到了評委會主席戚金賢的電話這個電話雲美雯當然是不知情的)。
原來這戚金賢最近幾年沒有拍電影,是因為不想再當導演了,覺得當導演太累,而是想進入管理層,進行影視産業的運營製作工作。
是啊,當導演雖然很風光,但工作量還是很大的。
風餐露宿,很是辛苦。
但影視公司高層就不一樣了,不但權利大,影響力強,並且還沒有那麼奔波。
並且如果能有公司的股份,每年都能從業績中分紅,收入一點也不比大導演少。
他看到恆星娛樂是業內翹楚,所以戚金賢就想進入恆星娛樂謀求一個高層的職務,並且想要一定的股份。
為了讓自己的要求得到恆星娛樂的滿足,這位戚金賢自作聰明,自作主張,就把最佳新人獎擅自給了雲美雯。
因為人們都知道,雲美雯是恆星娛樂總裁慕宣城的女朋友,兩人感情很好,可謂是伉儷情深。
戚金賢覺得,自己討好了雲美雯,就是討好了慕宣城。
所以現在事情鬧得這麼大,滿城風雨,讓雲美雯小姐的名譽受損,都是戚金賢一個人的錯。
他為了自己的自私自利,連累了無辜的雲美雯小姐下水,簡直是一種損人利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