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看著眼前的喬紅,覺得自己的心都顫動了,都融化了。
他忽然覺得自己很蠢,他覺得自己錯過了許多風景,浪費了許多的時間。
他忽然覺得,剛才那個雲曉念其實也不過如此,眼前這個女人才是真正的美人。
其實他之前和雲曉念說的沒有錯,這約會他本不想參加,是被他媽媽強迫來的。
沒想到,在這裡卻遇到了緣分。
緣,真的妙不可言。
只是他剛才搞錯了一點,他的真命天女不是雲曉念,而是喬紅。
之前還以為是我愛的人,不是我愛人,現在終於懂了,他是轉角才遇到了真愛。
於是副教授也無比認真地說:“我想我找到了最好的女人。”
以上這段情節,在有些書友看來是多餘的。
寫這些有什麼意義呢?
起初寫是覺得,為了塑造男主角慕傾城,把炮灰角色方副教授寫的實在是有些慘。
他並不壞人,只是喜歡上了女主角,但因為不是男主角,所以沒有主角光環,所以只能被犧牲了。
於心不忍,才給副教授安排了一段感情。
但寫這段也是有些意義的,那就是想說明一個道理“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適你的。”
這部書裡,最好的女人當然是女主角,但她是男主角的。
而副教授只是第一次見面就被女主角的風采所迷醉,這才覺得自己愛上了她。
其實他們並不瞭解,這份愛又能有多深呢?
不見得有多深,只是浮於表面罷了。
在這部書裡,雲曉念是慕傾城的女主角,方教授只是炮灰,喬紅更是打醬油的。
但在方副教授的人生中,喬紅才是他的女主角,而雲曉念卻不過是個路人罷了。
我想告訴每個書友,你們都是自己生活中的主角,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舞臺。
當在感情中遇到愛而不得的時候,有時候不必過於執著,也許在下個路口,就有另外一個人在等你。
當你為了可以見他一面,修行500年的時候,也許就有另一個男孩為了能夠看你一眼,已經修煉了兩千年。
當你不再糾結不可能愛情的時候,有個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
再說慕傾城和雲曉念吃完飯,出了酒店的門,並沒有馬上離開。
“去那邊的湖邊走走吧。”慕傾城提議。
在萬紫千紅大酒店的隔壁,是一個休閑公園。
?公園裡有湖,湖邊是青翠的草坪與鵝卵石鋪成的小路。
這同樣是一個男女約會的聖地。
特別是很多在隔壁萬紫千紅大酒店裡面進行相親活動感覺不錯的男女,很多都選擇在吃完飯後,來這裡走一走,進一步加深感情。
比如雲曉念就看到了好幾對8分鐘約會上見到的男女在散步呢。
“我們去騎那個腳踏車怎麼樣?”雲曉念用手一指前面。
公園的管理人員很有些浪漫情調,為了給戀愛中的男女製造氣氛,在公園裡擺放了不少那種兩人騎的腳踏車。
有不少情侶都喜歡一前一後騎著這種腳踏車,象徵著同舟共濟、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