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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原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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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原主的好朋友

一見到金雲暖,女孩立刻拉住她的胳膊,聲音輕快地說:“圓圓,你可算是回來了,再不回來我和金大娘就要去外面找你了!”

金雲暖看向女孩,對方也就二十歲左右,身材纖細,五官白皙清秀,唯一的缺點就是臉上的雀斑多了點。

不過,在這個年代,這點缺點也算不上是缺點。

女孩見金雲暖不說話,只盯著她看,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臉:“我才離開了不到半個月,你不會是不認識我了吧?”

金雲暖的確不認識她,不過原主認識。

這個女孩名叫林麥,是大隊長三弟的女兒。

她父親在60年最困難的時候,給了大隊長一家幾斤糧食,而自己一家最後全部被餓死了,只留下了林麥一個人。

大隊長心中有愧,將林麥接回了家,嬌寵著長大。

可以說,除了金雲暖,整個紅巖大隊沒有比林麥生活得還好的女孩。

也正是因為如此,她們兩個才會成為朋友,經常會在一起玩耍。

不過,和原主好吃懶做的名聲相比,林麥的名聲則要好得多。

雖然林麥喜歡吃,但是她很會做人,從來不自己吃獨食。

雖然林麥也經常出去玩,但是回家的時候,總會順便摘些野菜拿回去,而不是像原主一般兩手空空。

雖然林麥也不去上工,但是她很會讀書,說是以後要去讀工農大學。

懂得分享,懂事顧家,渾身書香,加上長得不錯,這樣的人即便不喜歡,也不會惹人討厭。

所以,原主一直把她當成好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經常會和她說一些女兒家的小心思。

當初原主偷聽到喬母和梅子說,她比不上喬索寒之前訂的那個娃娃親,她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去找林麥哭訴。

後來喬母出事,也是林麥讓她以死相逼,絕對不能離開喬家。

結果一不小心,就把原主的小命給玩沒了,這才給了金雲暖魂穿的機會。

林麥見金雲暖依然不說話,小心翼翼地問:“圓圓,你是不是生氣了?”

林麥解釋道:“我不是故意不去看你的。我二姐前段時間生孩子,我跟著大伯孃去鎮上照顧了她一陣子。這不,我一回來就來找你了!”

林麥說的二姐是大隊長的親生女兒,嫁給了鎮裡水泥廠副廠長的兒子,日子過得很不錯,只可惜一連生了三個女兒,一直在婆家抬不起頭。

這次把大隊長的媳婦叫去,十有八九又是生了一個女兒,不然也不用讓孃家人去伺候月子。

至於大隊長的媳婦為什麼要帶著林麥一起,金雲暖也能猜出來幾分,多半是她的事情正鬧得兇,大隊長一家不想讓林麥和她走的太近,以免被帶累了名聲,以後不好嫁人。

“我沒有生氣!”金雲暖上下打量了林麥一遍,“只是覺得你今天這身衣服格外好看!”

林麥今天穿了一件藍格子外套,顯得特別嬌俏。

“這是二姐給的!說是姐夫去省城買的。”林麥帶著幾分驕傲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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