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忠華的幫助,再加上我的工資,還有院長親生女兒寄回來的一筆錢,一共加起來三份,足夠了。
所以,你千萬不要再寄錢過來,不然,我會生氣的。
趁著有兩個月的假期,小可去了離家不遠的餐館打工。透過自己的努力和勤奮,她賺了一點錢,不是很多,但作為頭幾個月的生活費是足夠的。
我告訴小可,進入到大學,如果有多餘的時間,可以靠著自己的智慧和勤勞,去外面賺點外快。但學習是最重要的,我可不願看到她為了謀生,荒廢學業。
小可是個聽話的好孩子,我想我說的話,她會放在心裡頭的。
院長說,一定要為小可慶祝。
於是我們將慶祝的日子,選在院長七十大壽那天。
因為院長的親生女兒,在國外忙著做生意,抽不開身回來為他慶祝。所以我們決定,一定要把這天的慶祝,辦得熱熱鬧鬧。
吃飯的時候,我們拍了一張大合照。
照片是我拿去照相館洗的,我讓老闆幫我多洗一張。
兩張照片,一張院長掛在了牆上,另一張我就寄給你了。
最後,我要跟你講一下,上次你收到的信,我還沒有寫完。
那次,我將沒有寫完的信,放到信封裡頭了。
忠華以為我寫完了,就幫我寄了出去。
所以,上次那封信它是不完整的。
晶晶,你在海的那邊過得好嗎?無論怎麼樣,你都要照顧好自己啊。
教官秀義
X年九月五號
一張照片,一封信,晶晶待在自己的屋中品讀了好久,一直都沒有出來……
到了晚上十一點鐘,大小姐還是沒有想睡覺的念頭。
大小姐便去敲晶晶的房門,喊她同自己一起出去吹吹海風。
大半夜的不睡覺,出來吹海風,恐怕只有大小姐才有這種情致,晶晶奉陪,也穿上運動服出來看風景。
出來後,大小姐問晶晶,“正大老闆對我這麼好,我是不是要為他做點什麼,來感謝他呢?”
“父女之間不需要什麼感謝。”晶晶回答道。
突然,大小姐看到海上不遠處有一個漂浮物體,便指著它,對晶晶說道:“看,那是什麼?”
晶晶開啟手裡帶著的手電筒,眺望說道:“好像是一個人。”
“把他救上來。”大小姐下命令。
晶晶聽命,將手電筒交給大小姐,跳下海救人。
把人救上來後,大小姐和晶晶才發現,她們救上來的人是郭致林。
大小姐蹲下身子看清是何人後,說一句,“是他?一個警察?”
晶晶摸摸郭致林脖子上的動脈,有搏動,還沒斷氣,便問道:“我們要怎麼處理他?”
大小姐挺直身子,雙手叉腰,悠悠說一句,“殺了他?”
晶晶瞪大眼睛問道:“殺了他?”
“我問你,是不是要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