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漸沉,更鼓聲從遙遠的地方傳來,隱隱約約,像是落在葉片上的水滴。
一更、二更、三更,世界無比寂靜,萬物悄然睡去。
霍然,本應早已入睡的牧封川睜開雙眼,眼眸分外清醒,無半點矇矓。
他一拍床沿,低聲罵了一句。
“靠!老子就是咽不下這口氣!”
……
翌日,一大早,牧封川去外面的胭脂鋪買了一大堆東西回來搗鼓。
足足一個半時辰,煞費苦心,終於,他把自己捯飭成功,從頭到腳,煥然一新,徹底變了一番模樣。
如果說,之前牧封川是標準的俠客裝束,窄袖騎服,那麼現在,他更像一個紈絝公子,錦衣華服,腰纏玉帶,連從不離身的長劍,也被他收入儲物袋,換成一柄摺扇。
不過,要說變化最大,還是容貌。
現代四大邪術之一,化妝術,即便身為男人,在這方面沒什麼造詣,可只要是上網,免不了會瞭解一些相關知識。
牧封川不需要把自己化得多麼好看,只需要與原來有所區別。
面板塗黃,眼下塗成青黑,眉毛修細,臉部加陰影令臉頰凹陷,最後,弄個非主流劉海,不說完全變了模樣,可除非對他極為熟悉,記憶深刻,否則,定不可能短時間把他認出來。
唯一的破綻只剩眼睛。
沒有美瞳,這雙桃花眼又太完美,想了又想,牧封川一眯,決定就這麼看。
“我不信,現在還認得出來!”
從未花費如此多時間打扮自己,牧封川冷哼一聲,沖下樓梯,走出大門,袍角翻飛奔向“迎賓歸”客棧。
不是說我跟蹤?
這次,我就跟蹤給你們看看!
白屋城很大,城內通行,也時常需要馬車,不過,拜這個世界普遍習武所賜,一般稍微有點兒功夫底子,不趕遠路,也用不上叫車。
牧封川自然更不需要。
然而,這次他扮演的是一個身體被掏空的酒囊飯袋。
未免出現中途被撞上,繼而露餡這樣的低階失誤,他還是叫了輛馬車,讓車夫把自己送到“迎賓歸”斜對面的一家酒樓。
和買情報、交罰款這樣的花銷相比,衣食住行真是便宜極了。
回想之前三次巧合,牧封川再不敢賭運氣,寧願花點兒小錢,讓計劃更圓滿。
下了馬車,慢悠悠走進酒樓,選二樓一個靠窗座位坐下,叫了一壺酒和四疊小菜。
酒,牧封川自然是不會喝的,他需要清醒的頭腦,即便一杯兩杯喝不醉,他也不能賭這個意外。
不過,這壺酒最後不會浪費,因為牧封川會把它送給衣服,當酒鬼想知道一件事的時候,往往比普通人容易,也更不會引起懷疑。
他變吃菜邊等,目標一直沒有出現。
牧封川毫不心急,急也沒用,這次的目標與牧封雲不一樣,不確定性更大,如果對方昨天就離開了白屋城,他就是再不甘心,也沒有任何辦法。
他出門時,辰時已過,等到午時,忽然,“迎賓歸”門口走出兩個身影,牧封川連忙收回視線,只用餘光瞥向二人。
這個時候出門,多半是吃午飯,如此,短時間內不會回來。
目送兩人走遠,牧封川眼中閃過一道幽光,先用一杯酒漱了漱口,接著,又到了兩杯酒撒在身上,這般,除了臉不夠紅,完全一副醉鬼狀態。
他晃晃悠悠出了酒樓,走進“迎賓歸”,驀然,一把抓住身邊經過的店小二,開始自己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