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素很認真地看向李曉,道:
“我這邊想邀請你拍一個雜誌封面。”
“我不......”
“曉曉沒問題的,現在他只要準備《歌手》的演唱曲目就可以了,沒有其他的工作安排。”
就在李曉要開口拒絕的時候餘採把他打斷了。
“......”李曉。
不過李曉可不是個逆來順受的主,這可是關乎自己幸福生活的事。
李曉拉了拉餘採小聲道:“餘採姐姐,我還要準備演唱歌曲。”
餘採不著痕跡地把李曉的手拍掉,很認真地道:“這個機會對你來說很重要,是你開啟時尚圈大門的鑰匙。”
李曉伸手指了下自己腳下的拖鞋,意思是他就不是混時尚圈的人。
吳素笑呵呵道:“你不用這麼著急拒絕,你是我見過最具有時尚感的少年,我這邊可以等你把《歌手》的事情忙完再開始拍攝,而且拍攝用不了你多久時間。”
餘採挑了挑眉毛,看吧,人家時尚總監都說你是最具有時尚感的少年了。
話到說到這個份上了,李曉是真不好意思拒絕了,不過不能答應的太快,要讓餘採知道讓自己答應這件事是有難度的,不然下次什麼工作都給他攬過來就麻煩了。
就像女朋友有時候晚上睡覺前給你打電話,你不能都接,或者要遲一點接裝成剛睡醒的樣子,要不然很容易就會養成每天晚上都給你打電話查房的壞習慣。
這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李曉低頭裝作沉思的樣子,表示自己很為難。
吳素跟著李曉的視線看到了李曉腳上穿的拖鞋,眼睛一亮,拖鞋表面是一隻喜羊羊的標誌。
本來只是一個低齡的動畫人物,再和李曉的形象作對比,一幅充滿了智慧、陽光的畫面就浮現在了她的腦海裡面。
“你穿的拖鞋挺好看的,你真的是我見過時尚感最好的少年。”吳素忍不住搖頭嘆道。
“......”李曉。
原來小說裡不是騙人的,她只是被我的帥給恍惚了一下所以變為腦殘粉的時間延遲了一點,李曉心裡想道。
喜羊羊拖鞋都能誇好看了,李曉決定回去給那本叫《我就這樣出名了》的小說打賞一波,這書寫的太對太好了。
吳素倒不是失了智誇一雙拖鞋好看,只是一時口誤,因為李曉那種與生俱來的形態氣質就算穿了雙這麼低齡的拖鞋給別人帶來的感官也是不一樣的。
就比如,不是打籃球踢足球的才是帥哥,只要你長得帥,躺在地上打玻璃球都是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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