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耀前幾年是去學音樂了?”
方耀點頭道:“嗯,去了美利堅的伯克利。”
楓妹哇哦了一聲,可能是看了不少關於這間學校的新聞,覺得這方圓百里還是有點東西的。
方耀卻搖頭笑了笑,“進這間學院並不難,不用這麼驚訝。”
李曉有點訝異了,方耀居然沒借此來裝嗶。
他有了解過這間學校,甚至華國很多明星都去上了這間學校。
但是這間學校褒貶不一,有很多人都說這間學校是被神化了,因為這間學校的錄取條件並不算高。
不過這間學校確實是美利堅一流的音樂學院,培養了眾多格萊美的獲得者,格萊美是世界頂尖的音樂類獎項,雖然這間音樂學院裡面混日子鍍金的人不少,但也有很多真正的音樂家。
方耀見眾人好像有點好奇,正了正身子道:“其實在哪學習音樂根本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們要一直對音樂保持赤誠之心,對音樂要永遠都有新鮮感,並且要心無旁騖的。
我覺得寫歌不能光靠靈感,否則總有一天會有的枯竭的,年輕人還是要多點積累。
這樣我們才可以在音樂走的更遠,你說對吧李曉?”
方耀的這一番話其實說的很有道理,靠靈感寫出來的東西好不好不知道,反正就是很難憋得出來,而且總有一天會擠完的,東西都擠完後大概可以用江郎才盡這個詞來形容。
李曉深以為然的點點頭,方耀還沒來得及欣慰再灌輸多一點真理,就聽到李曉說:
“耀哥真是佩服你啊,去學音樂那時候剛好是你最火的那一段時期吧,一般人可沒有你這麼大毅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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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耀淡然的笑了笑,心裡暗罵,誰不知道他那段時間被人打壓啊。
不過他倒是一點都不後悔,至少學了幾年音樂回來,裝嗶都裝的更加渾然天成了。
何炯暗地裡扯了李曉一下,讓他不要戳人痛腳,然後又好奇地問道:
“方耀可以說說你為什麼要選《追夢赤子心》這一首歌嗎?”
“......”李曉。
何老師你確定你不是也在戳人痛腳嗎?
不過何炯真不是在戳方耀痛腳,方耀現在也是三十一二歲了,他很好奇過了熱血年紀的人為什麼還會選這首歌,他感覺方耀還有點故事。
方耀也聽出來何炯不是在嘲諷自己,可能沒想到還有人問自己這個問題,眼神悠長似乎陷入了回憶,
良久後嘆了口氣道:“我那會也是李曉這個年紀,就輟學出來做音樂了。
那時候吃了多少苦就不說了,當真正出來之後才發現自己有點異想天開了。
後來和家裡徹底鬧翻了,沒了經濟來源,我就一直寫歌投小樣,基本當時紅火的不紅火的歌手我都有給他們投過小樣,沒什麼意外,沒人要。
但是我也沒有放棄,雖然我寫的歌也爛,但我覺得當時流行的歌也沒比我寫的歌好多少,所以我就不服氣。
然後我就一直投,剛好有個哥們開酒吧去當了駐唱,又靠著去錄影棚做一些工作,直到去學音樂的前兩年,終於湊夠了第一筆錢,我用那些他們不要的歌出了一張專輯,順理成章的就火了。
之所以選擇這首歌,是因為這首歌和我的感觸很相似,要不是我熱血了十二年,也不會有現在的我了。”
大家鼓掌,十二年的堅持可沒多少人做得到。
李曉還一直不明白方耀為什麼會養成裝嗶的陋習,想來這12年是過的太憋屈了,影響很多。
但是他也被感動到了,好奇地問:“兩年前你很火嗎?”
頓了頓又問:“為啥不找你哥們借點錢出張專輯呢?”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