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由巨石雕刻而成,立在林軒公司的大門口,除了最大最醒目的公司名字外,旁邊還有一行小字:俠之大者,為國為民。
這幾個字一出,立刻,就有幾個身懷上乘功夫的人前來應聘。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一個叫張天志,詠春拳門人。
“很好!”又去把全香港的黑幫洗劫了一遍後,林軒投入大量金錢,對招收到的保安們開始了特訓。
三個月的時間,轉眼過去。
在林軒的全力發展下,“大俠保安公司”以雷霆之勢,迅速壯大了起來:起初,他在一個洋人欺負中國小孩的時候,用點穴手將之定住,足足暴曬了一整天。
同時特意找記者大書特書,把事蹟傳遍整個香港。
於是,他的生意漸漸開始興隆。
而後,他傳授武俠武功,將金山找和張天志培養成了大俠保安公司最初的兩個“大俠”——他們沒幹別的,就是在一次保護洋人商隊的過程中,以兩個人的力量硬生生做掉了一群有槍的日本黑幫份子,從此名聲大震,成為了香港上層社會鼎鼎有名的大高手。
洋人有錢,但也因此,他們很膽小,對於“大俠”級人物特別熱情。
每當有重要的談判,特別是跟武力強大的人談生意時,他們都會花重金聘請金山找和張天志中的一位,讓兩人賺足了錢和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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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與此同時,在他們的介入下,一樁樁洋人欺負華人的案子,也被宣佈了判決。
不只如此,被判決了的人,還得花費大量金錢說和:大俠都會一種神奇的點穴功夫,不光能定身,還能夠傷人,並且讓法醫找不到證據。
就有一位犯了命案的洋人,他很有錢,花錢逃脫了制裁。
而後,林軒親自出手,彈了他一手指。
當時沒有任何反應,那個洋人去醫院檢查了好幾遍,都沒有發現任何損傷,還以為林軒只是虛張聲勢。
幾天之內也確實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半個月後的某一天,他在自己家中突然暴斃,內臟全部變成了碎肉。
警察詢問了周圍的鄰居,沒有發現任何陌生人,法醫們也沒有找到任何他殺的證據——確實有林軒的指紋,但那是十幾天前留下的,就算很神奇的沒有消散,又能夠指證什麼?
至此,洋人們終於發現,大俠保安公司的俠義,原來是分物件的:對於好人,他們的保護無微不至,雖然錢多但卻物超所值;但是對於壞人,他們的雷霆手段卻很可怕,黑幫只知道拿著刀砍人,可是他們,卻能讓別人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漸漸地,很多人都生出了一個觀念:會武功的中國人不好惹。
這一天中午吃過飯,林軒發現金山找沒來上班。
“那傢伙人呢?”他問張天志。
“帶著幾個兄弟出去了,說是要給一個佛山過來的老朋友撐場子。”張天志說:“聽說那人是個教拳的,跟我一樣師承詠春派,等金山找把他帶過來,我打算認識認識。”
不用說,林軒就知道,那個人肯定是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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