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外出尋寶
這一次《東平國殺人事件》的影視改編權賣了500萬、動漫改編權賣了300萬,有聲讀物是300萬,延伸的周邊產品賣了100萬。
如果沒能拿到陳凡的版權,那出版社就不能賺到大錢了。
“陳作家,按照商業慣例,作家的版權是全權交給出版社運作的。”雷宇小心翼翼地試探道。
陳凡不屑一笑說道,“版權才是最賺錢的,羅琳的《哈利波特》光這一本書的版權就讓她躋身全球富豪榜,如果把版權交給你們運作,誰知道收益多少。”
“陳作家,你放心吧,我們的收益都是透明的,您可以檢視。”
“得了吧,你們出版社說到底也是一個公司,資本家生來就是剝削勞動人民的,到時候你們隨便偽造一份收益明細誰也不知道!”陳凡一針見血地說道。
雷宇頭皮發麻,面對陳凡,任何話術都顯得如此蒼白無力,“林作家,我們出版社在整個華夏都是很有影響力的,全國的圖書館都和我們有合作關係,這個世界從來不缺天才,但卻缺少為人才運作的公司,你有才我們都知道,但獨木不成林,你也需要依靠我們的力量才能夠開啟市場,如果沒有和讀者溝通的渠道,你再好的作品也只能埋沒,酒香不怕巷子深那套已經不管用了。”
陳凡笑眯眯地開啟了電腦,然後點開了一個小說網站——神起中文網。
當時的神起中文網已經成立並且初具規模了。
陳凡指著網站上的小說說道,“未來紙質小說將會沒落,網路小說將會崛起,你們出版社說到底就是仗著自己的渠道廣才能夠稱王稱霸,但將來越來越多的人將會在網上看小說,你可知道這個網站的單日瀏覽人數是多少?我告訴你是30萬!有30萬個讀者在這個網站看小說,這樣的小說網站還有很多,我完全可以透過網路開啟渠道和讀者溝通,並且不賣版權!”
“網路不可能覆蓋到整個華夏,而我們紙質媒體不一樣,隨便拿起一張報紙、一本書就能閱讀小說,紙質永遠都是主流!”雷宇不相信未來每個人都能夠上網,“你知道現在的網咖上網一個小時多少錢嗎?有誰會去花那麼大的代價去網咖看書呢?”
陳凡笑了笑,開啟了一本當時很火的網路小說《尋秦記》,當時這篇穿越類的網路小說,點選量已經高達幾千萬。在各大論壇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雷編輯,這本《尋秦記》你看過嗎?如果你看過的話,你還敢說未來網路小說沒有發展前途嗎?”陳凡不屑地笑了幾聲,繼續說道,“科技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未來人人都能買得起手機,手機直接就能夠看小說。”
“陳作家,一臺電腦小一萬,一部手機也要好幾千呢?手機和電腦的普及率這麼低,傳統的紙質小說是不會沒落的!紙質小已說存在了幾千年,不是你說淘汰就能淘汰的。”
陳凡懶得與他爭辯,“算了,將來你就明白了。”
在手機普及之後,紙質小說越來越難賣,許多圖書館都倒閉了。
“陳作家,我承認你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但你也別恃才傲物,歷來作家與出版社都是不可分割的,你需要我們的幫助才能出名。”
“我不想出名,如果我想的話,直接搞個書號,然後找印刷廠印書,然後賣掉就行了!”
“哈哈哈......”雷宇好像聽到了笑話一般哈哈大笑,“你知道印100萬冊圖書需要多少錢嗎?”
話音剛落,就聽到有人敲門,是陳美雲。
“小凡,有個事跟你彙報一下,不打擾吧?”陳美雲禮貌大方地朝雷宇點頭微笑。
“說吧,什麼事?”
“敬老院這邊還需要800萬來購買裝置,後續食堂的造價大約在500萬......總支出是1300萬,你看行嗎?”陳美雲拿著造價單向陳凡詢問道。
“嗯,反正還有5000萬,1300萬的支出不成問題,你著手去做吧!”陳凡微微點頭,一副領導的姿態。
“嗯,那我就照著這個方案去做了。”陳美雲從口袋裡面掏出一張名片遞給了雷宇,“編輯你好,我是這家酒店的老闆。”
雷宇震驚了,一千多萬的生意怎麼就跟買菜一樣簡單。
“你好,你好,我是北方編輯社的編輯,我姓雷。”雷宇也向陳美雲遞上了自己的名片。
等陳美雲走後,雷宇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看著陳凡,“你......你還做其他生意?”
“嗯,是呀。我志不在寫書,寫書哪有做生意賺錢呀。”陳凡笑了笑,指著窗外的街道說道,“未來這座城市將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到處都是賺錢的機會,就看你會不會撿了,雷編輯,我不妨透露個訊息給你,多買幾套房子,未來你絕對不會後悔!價格翻十幾倍都是輕輕鬆鬆。”
“瞎說,房子哪能那麼值錢。”
那時候的房子大多數還是單位分配的,所以老百姓的眼光還沒有那麼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