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的媽媽買這個三金,是因為像是她們結婚的時候,都流行買這些,年輕人又是愛面子的,看見別人有了,她也想要,所以就買了。
不過買回來以後,似乎這幾樣小物件,也沒有給她增添什麼幸福的感覺,也就是幾個小金子。
沒買回來之前又特別想要,倒不是覺得這黃金有多好看,說真的,黃金的飾品戴在身上,還有一種土土的感覺呢。
可是身邊的小姐妹都流行買這個,大家都說這個好看,戴上以後雖然說不上有多漂亮,但是因為黃金的價格貴,一克都是好幾百呢,在那個時候都是很昂貴的東西,所以用起來,小姐妹都會說這個黃金飾品有一種貴氣。
你買,我買,大家都買,方晴的媽媽自然也就買了,買來以後平時也捨不得戴,害怕掉了,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都是一個月的工資還要多呢。
所以要是戴出門丟了,還不夠哭的,也就結婚的時候戴了下,發現貴氣倒是沒有感覺到,反而感覺到,自己戴上以後很俗氣。
不知道為什麼,覺得自己戴上了黃金耳環,黃金項鍊以後,像是一個從農村進城來的小媳婦。
所以後來方晴的媽媽,就結婚時候買的三金,後來再也沒有買過了,看到街上還有回收首飾的地方,想要買的來著,可是一想到這價格雖然確實比原來買的時候漲了點。
但是這個首飾可是有不一樣的價值意義的,對於她們家來說,還是挺有紀念意義的,畢竟是結婚時候買的,看到它的時候,就想到結婚的時候了。
雖然兩個人在一起搭夥過日子,發生了很多磕磕碰碰,這一路走的沒有那麼平坦,但是也不會離婚的,兩人就這樣湊活過吧。
“不過你說的也有道理,他這個首飾確實是沒有必要買的。”
“我也覺得,有這個錢都能買幾平方的樓房了。”
“誰說不是呢。”原來自己結婚的時候,這些金首飾就是有些貴,價格有些高昂,現在樓下那家的大兒子,就比她小不到十歲,這十年間,黃金價格又漲了一點,沒有那麼簡單的樣子。
所以還是有些貴的,不懂這些人都到了這個時候了,還這麼講究幹什麼。
什麼時候窮人家都過得這麼講究了呢,她們有什麼能力啊,經濟能力根本就達不到想要買什麼就買什麼的地步。
如果真的混的那麼好的話,怎麼還會在這個樓裡繼續蝸居呢,對於方晴家還算是好的,但是對於樓下這家來說,很明顯,他們家住的這個房子小了點。
“那媽媽,為什麼一定要給彩禮呢?彩禮不給不行嗎?”
“這個可不行,可是有講究的,彩禮這個錢是女方家裡要的。”
方晴才知道這會事情呢,結婚真的是太繁瑣了,她想起來自己還去參加過幾次親戚家的結婚呢。
那個時候看著都覺得有點累啊,因為真的事情特別多,早上到了新郎家,新郎收拾好了以後就去新娘家了,忙的不行。
主要到了新娘家以後,人家才不會這麼輕易地讓你把人給帶走的,不弄出來點事情,怎麼會讓你把人給帶走呢,是個就叫做攔門。
“媽媽,那我以後我結婚的時候,你一定會要彩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