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稜——撲稜——
昏暗幽深的森林,時不時發出鳥類飄動羽翼的聲響,平添幾分陰森。
環境,嗯,正常。
暫且沒有危險。
洛歆月又開始摸著自己的胳膊、臉、腿、腦袋,沒有受傷,沒有四肢不健全。
最後,洛歆月抬起胳膊聞了聞。
嗯,沒有怪味。
“這次這麼好?”洛歆月擰著眉,她怎麼有點不相信呢。
“宿主,傳送劇情了。”
一大堆記憶湧入腦中,洛歆月閉著眼接收。
她明白了......
合著,這身體是沒事了,是身份有問題了。
她現在,就是個有名的人。
為什麼有名呢?
很簡單。
原身住在一個小城鎮裡,是“赫赫有名”的大好人。
原身的父母去世了之後,原身努力向上,積極生活。
原身自己性格好,認為所有人都不壞。
對於小城鎮裡的人的要求,幾乎是有求必應。
自己答應的事,跑斷腿都會努力做到。
可惜,小城鎮裡的人不這麼認為,經常把原身呼來喝去,當做跑腿的來使喚,還是不用付錢,超級聽話,不會起反駁的跑腿。
今天,原身抽空幫助城鎮上的醫生採草藥,跟她一起來的,還有一個女人。
把原身當做跑腿的,處處使喚著原身,渴了餓了都會叫原身,就差沒讓原身揹著她了。
按理說採到的草藥,誰採到就歸誰,可那個女人直接從原身的手上奪過去,道謝沒有,更別提羞恥之心了。
可好死不死的,原身和女人遇到了一隻熊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