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土不斷納入南京政府管轄,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擺在了李程的面前,人手不足。
不但是各級政府人員人手不足,各個建設專案的管理和技術人員也極為短缺,這個問題的根源,還是由於國民的識字率太低,文化水平不高造成的。
而勞動力方面還算比較充沛,畢竟政府工程工資豐厚,吃的也好,很多百姓都願意去掙點錢補貼家用。
甚至一些地方已經出現了小規模的工人組織,專門承接一些較大的工程。看書喇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李程以民國總統的名義連續簽發了三份總統令。
這三條法令,被以後的研究學者成為教育三法令,奠定了當前民國的教育基礎。
第一條是號召海外留學的華夏學生回國,投身到國家建設當中。
自清末洋務運動開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一批公派留學生出國留學,雖然這個留美幼童計劃最後中途夭折,但也為華夏學子開啟了一扇新的大門。
這些年來,出國留學的華夏年輕人日漸增多,只是由於國內戰火不斷軍閥割據,讓許多留學生都心生失望,不願回國。
如今,眼看國內就要一統,不正是大展拳腳施展抱負的時候嗎?
第二條總統令,則是責成各省政府,以一年為期限,必須將治下人口的識字率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三年後,達到百分之七十。
總統令中提到各級政府可以利用業餘時間,開辦夜校和掃盲班,並鼓勵有文化有知識的人去做老師。
雖然不能要求民眾個個都能有多高的文化水平,但至少要達到小學教育水平。
當然,此時的小學教學內容遠沒有現代時空的小學知識那麼高深,因此達到這個目標並不算特別難。
第三條總統令引起的震動就比較大了。
內容沒什麼新鮮的,只是重新提出了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最早起源於德國,最初的目的只是讓人們都有學習聖經的能力。
後來工業革命開始,義務教育發揮著使人們掌握工業知識的任務,義務教育的時間也由最早的3個月至6個月,發展到6年,直至9年。
清朝末年,歐美各國以及亞洲的霓虹國大都普遍實行了義務教育。
清廷的某些官員瞭解到這一情況後,便在20世紀初草擬清廷有關檔案時使用了“義務教育”、“強迫教育”這樣的詞語。
1903年,清政府頒佈了《奏定學堂章程》舊稱“癸卯學制”),是華夏近代教育史上第一個以法令形式公佈的,並在全國推行過的學校教育體系。
而正式提出試辦義務教育是1911年。
該年七、八月,清廷學部派人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央教育會議,會議議決了《試辦義務教育章程案》等檔案。
本案明確規定以四年為義務教育期,並提出了試辦義務教育的辦法。
1912年,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頒佈了學校系統令,即壬子學制,也是規定了“初等小學四年,為義務教育”。
至此,從清末以來,擬議、醞釀了10餘年的義務教育之事,終於被認定。
只是自民國以來,軍閥割據戰亂不休,哪裡還有人關注教育這個投入高產出緩慢的行業,就算有一些有識之士奔走呼號,起到的效果也是聊勝於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