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一群人又浩蕩著去了縣衙。
兩邊站著人,頭頂明鏡高懸,清瘦縣太爺坐在上面。
採買上來就哭,哭完就說十一打他,還有代大夫作為人證,說“黑店,逼我們吃東西,不買就打我!辛虧我主子閃得快,不然也要遭殃,大老爺,你要替我們老百姓做主啊!”
十一“……”他不久說了一句,不夠還有?啥時候變成逼迫了?
“你瞎說,我沒有!”十一激動又要打人,餘道安眼疾手快攔住了。
這下采買抓住機會,“你們看看,這人囂張啊,現在大老爺面前還敢打人!是不是有錢就能欺負老百姓了!”
圍觀的都是百姓,多少被人富人欺壓過,有點仇富,一聽都覺得楊小束一家子不是東西。
十一再笨都知道他給楊小束惹麻煩了,但再來一次,他還會打人,這人嘴太欠打,聽著讓人不舒服!
楊小束看著,想之著繁華幾時會來,眼看著白熱化,繁華鬼影都沒出現,想走言情路線的楊小束,想開啟虐戀深情路線。
貓大仙:答應我,別搞事情。
楊小束,“縣太爺,是這樣的,這人出門沒帶錢,吃飯不給錢,十一我家打手,看見不給錢當然要出手,我就開客棧,也沒啥錢,我不認為十一做的不對!”
“你胡說!分明是你請買強賣!”
縣太爺拍著驚堂木。
“證據,雙方拿出證據來。採買說強買強賣,可有其他人看見?店家說不給錢,可有其他人看見?都帶人證上來!”
採買想著,自家少爺是人證,但是縣太爺說自己人不為數。
楊小束也吊兒郎當說廚子方喜是人證,同樣不成立。
雙方像是來搞笑的。
縣太爺讓人去逍遙閣取證,但是早被清理一遍的現場,什麼證據也沒有。
像是陷入死局。
“縣太爺,採買連證據都沒有就告我,說明是誣告,除非拿出證據,否則我要告他誣陷我!”楊小束說,人卡您我們好欺負咋了,一個兩個都上來踩一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