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總推辭不過,只得答應同去。
所有的大叔都喝了酒,林可開著方總的商務,拉著一車的酒蒙子往歌廳開去。
陌生的城市,夜晚的路不太好走。h市大哥在後面指點著,林可按他說的方向開著。
“這小妹兒車開的挺穩當,你看我一點不暈。平時喝完酒打車,計程車司機一踩剎車,總覺得噁心。”某大叔在後面說著。
“是啊,紅燈的時候特別穩,沒有往前蹌的感覺。”
“一看就是開了很多年車了,開的不錯。”幾個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議論著。
“你開幾年車了?”h市大哥問林可。
“兩三年吧!”林可也記不住了。
“才開兩三年就開的這麼好,這小美女應該很聰明。”
“是啊,這車開的多好。人長得好看,車開的也好。”
黑漆漆的,林可也不知道誰說了什麼。她仔細看著路況,沒心思和大叔們打趣,她只想趕緊回去休息。
想著還得和這群人共度幾個小時,林可就不寒而慄。
往左轉個彎,林可就看見一家金碧輝煌的建築。外牆體浮雕著歐式花紋,全部刷的金漆。其間點綴些鑽石型的裝飾,一看就是大叔們最愛的土豪感風格。
林可把車停在門口,讓幾個人下了車。她剛想下去,方總給她一個眼神,她就安穩的待在車裡。
這是讓我自己回去?林可思索著。
方總在車外面和h市大哥不停的解釋著。左大叔他們在大門口互相攙扶,一個個紅光滿面,肚滿腸肥,就像平時見到大街上喝多的人一樣,讓人不想多看。
大概聊了十多分鐘,林可看見h市大哥開始點頭。拍拍方總的肩膀,就擺手分開了。
“我們不用去了嗎?林可對著上車的方總問。”
“不用了,高興嗎?”
“太高興了,不過,是不是掃了你的興?”林可對上次老變態安排的局還記憶猶新。
“我掃什麼興啊,我乾脆就不想來,在那邊推脫不過。就你沒喝酒,咱們又有車,最起碼得給這幾個大哥送過來啊!不滿你說,我早就想走了。”
“不像你風格啊?”
“你先開車,咱們離開這再說。省的讓他們看見。”方裝作若無其事的往外偷瞄一眼。
“你給我指路,我不認識高速口。”林可邊打方向盤邊說。
“咱們今天不回去,你先開著,等我找家酒店的。”方低頭擺弄著手機。
“不是你說今天必須趕回去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