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車棚會面的林小弟發來了一條微信,整整一大篇,前面說的全是場面話,只有最後一句是真,兩個人不合適。
林可有點犯堵。心想,我沒看上你,勸自己瞭解試試再說,你還先不樂意了?
只是她忘了,外貌就不喜歡的人,內心再美也無法一起度日。像打雷,先看到閃電,才聽到雷聲。眼睛總是先受用的。
頭天晚上林小弟問林可的喜好,林可說了喜歡書。他很快發來了一段影片,影片裡一個簡陋的書架上面擺著十幾本書。他說,你看,我的書很多,我也很喜歡書的。林可的好勝心被激發出來,也回覆了一段影片。
她拍了書桌上的一點書,也就是冰山一角,三四十本。林小弟還是認為自己書比較多,又拍了一遍十幾本書的影片發給林可。
林可心裡很煩,她認為正常人都該識數吧!睜眼說瞎話不是他們這個年紀的人該乾的事情。
林可不高興的說何必非要爭論勝負,他卻說沒有,本來就是自己的書多。林可被氣吐血,道了晚安,不想繼續糾纏。
這句話成了林小弟考慮了一宿的主題。他認為自己並非和林可爭勝負,自己就是書多博學。覺得林可的性格不是很好,太爭強好勝,將來兩個人在一起也會吵架。這個林可是非常認可的,她一向認為兩個人可以互相退讓的。只是能讓她服氣的是對方有一處閃閃發光的長處,讓自己心甘情願的佩服。
在她眼裡男人不用十全十美,在某一方面優秀即可。那種大家說的綜合指數很高的人,在她眼裡就是一瓶子不滿半瓶子咣噹。因為什麼都會一點嘛,但是什麼又都不精。
以前對另一半是有很多幻想很多要求的,什麼時候自己的標準降低成這樣了呢?
點了刪除,慢慢放下手機,有些悲哀,林可陷入了悠長的回憶中。
那是十多年前在d市的時候……
林可大學畢業,為了愛情她打了八個大包奔赴d市。
作為精緻的豬豬女孩,她生活所需的東西是應有盡有。
電腦是當時最新式的桌上型電腦,大腦袋顯示器。笨重,配置卻很高,能滿足設計的需求。
書,是林可的心頭好。她喜歡書就像其他女生鍾愛化妝品一樣。
衣服,大都是個性那種。年輕就是這點好,地攤貨也可以穿出清新。便宜的價錢可以買上很多件。帶鉚釘的,破洞的,大蕾絲邊的,流蘇的……沒什麼特色的衣服她不感興趣。
還有很多雜七雜八的生活用品,擺件裝飾。
將這些和自己都安置好後,林可找到了工作。只是那個當初愛著的男生慢慢變得不是記憶中的樣子。兩個人總是在吵架和和好中苦苦掙扎。
在她疲憊不堪的時候,那個男生拋下了她去外地工作。他說:“你自己好好的,有空照顧一下我媽媽。”然後便進了影視圈,在劇組。
接觸了花花世界的時候,非常正常的淡忘了林可,這個為了他獨自漂流在外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