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風雪手中接過那隻被綁住雙腳倒提著的母雞。
母雞大約三斤左右,看雞腳應該養了有一年了吧。由於王老三平時不喂飼料,所以養了一年也就那麼大,不過那個肉吃起來卻非常有咬勁。
風霖把母雞隨手丟在院子邊的一個水龍頭下面,然後打發風雪去燒一鍋熱水。他從廚房裡拿出一個湯碗,裝上小量清水,再撒上一點鹽,一手端著湯碗一手提著一把小刀來到那隻母雞面前。
一手抓著雞腳和雞脖子後面的雞毛,讓雞頭高高仰起,露出整個雞脖。
風霖用小刀乾淨利落的切在雞脖的血管上面,雞腳用力的撐了兩下,便不再動。倒提著母雞,讓雞血順著雞脖的切口,流進事先準備好的湯碗。
殺雞的過程乾淨利落且不顯血腥,一套動作行雲流水,展示著殺戮的藝術。
好吧,吹不起來了,其實就是簡單的殺了只雞。
此時,風雪也已經把水燒開,風霖用開水把雞燙了一下,拔毛、開膛、破肚,一套流程熟練無比,很快就把一隻雞處理乾淨。
把雞剁成小塊,先在熱水中過了一遍,再撈起來。
倒入油加熱,把姜蒜放到鍋裡面翻炒到金黃,然後倒入雞肉翻炒,再倒入料酒、醬油、鹽等調料,大火翻炒幾分鐘,然後加入適量的水大火煮滾,再轉小火慢慢燉。
這是土雞,肉比較緊緻,所以風霖加入草果、八角這些香料之後多燉了幾分鐘,然後才把雞樅和木耳以及事先處理過的雞雜雞血倒進去。
還沒開鍋,坐在院子裡玩著手機的風雪已經坐不住了,收起手機衝著廚房喊道:“哥,可以吃了沒有,我要餓死了。”
那個香味實在太誘人犯罪了,讓人連手機都不想玩,只是把目光頻頻投向廚房。
好不容易等風霖端著一盆雞肉從廚房走出來,風雪早就饞的口水直流。
擺放好碗筷,就迫不及待的開動起來。
“嗯嗯,好吃,太好吃了。”風雪夾了一塊雞腿肉送到嘴裡,一邊燙得噝噝直吸氣,一邊含糊不清的誇讚著。
風霖笑看著風雪道:“你慢點,別燙著了。”
笑容透著滿足。
對於一個廚師來說,擁有風雪這樣的吃貨食客,絕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從她的吃相就可以得到滿滿的成就感。
風霖裝了碗米飯,才坐下來拿起筷子開始吃。
雖然他對於主食沒什麼特別偏好,但是土雞燉蘑菇感覺還是跟白米飯更配。
夾一塊吸飽雞汁雞樅、扒一口香軟的白米飯,那雞汁、雞樅的香味激盪在口腔,配上白米飯香軟的口感,那感覺簡直無法用言語來形容。
風霖的廚藝都是來自於前世,一個大學講師其實平時空閒時間挺多的,除了喜歡玩音樂,他另一個最大的愛好就是美食,所以空閒時間都會自己研究做菜。
可能他也確實有這方面的天賦,不說跟那些大廚比,至少比起一般的資深家庭主婦那是毫不遜色。
小雞燉蘑菇他在前世不止做過一次,但感覺都無法跟今天的相比,這就是原材料的碾壓。
純粹的土雞配上雞樅、新鮮木耳,即使只是加入簡單的調料,做出來的味道也是無與倫比的。
看風雪現在的狀態就知道了,一邊舉著筷子一副我還沒吃飽的姿態,一邊又用手揉著小肚子。
“唉,我不行了。”最終還是吃飽的肚子打敗了吃不飽的心,風雪戀戀不捨的放下筷子,還不望抬頭多看幾眼盆裡剩下的雞肉。
盆裡的雞肉還剩不少,雖然只有簡單的一道菜,但畢竟是三斤重的雞,而且還有不少配菜,即使風雪戰力彪炳,也不可能吃得完。
吃完飯,風霖給自己泡了壺茶,開始慢慢的品味起來。
風雪又一次很沒形象的癱坐在椅子上,實在是吃撐了。放下筷子才知道,自己到底吃得有多飽。
風霖抬頭,目光從後山掃過,又一次掃到那片荊棘雜草叢生的地塊,嘴角不自覺的抽了抽,愉悅的心情似乎也降低了不少。
這一塊荊棘密佈、雜草叢生的地塊確實礙眼,他也不想看到,但是沒辦法。
最佳的方案就是把荊棘雜草全部都鏟了,再種上果樹或者什麼的。
要把這一塊地的荊棘雜草剷掉也不難,這一片也就七八畝地的樣子,請人來把荊棘砍掉,再打上草藥,然後集中一起燒掉就行了,大概也就一千塊錢的事。
問題是清理乾淨以後怎麼辦,要是不種上東西,過個一兩個月又會荊棘雜草叢生了。
要種上東西,就沒那麼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