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的民警們這次出警倒是場面很大,但那純粹是擺給別人看的,並沒有點兒實際作用,大家夥兒都知道,這件事性質頂天了就只能算是街頭鬥毆,用得著那麼大的場面?按常規來說這種性質的案件,能有兩個人也就能處理了。
但當出警的人,稍微探查一番,粗粗的弄清楚了當場的情況之後,還是有些倒吸一口冷氣!
事情看來很奇怪,現場所有反映出來的情況都表明,這回沈斌是真的佔著禮!
不管這場毆鬥的起因如何,結果卻是在哪裡明擺著的:李哲一點屁事兒沒有,沈斌一方卻足足有兩個人重傷,唯一剩下的一個也是當場就昏迷了。
而重傷的兩人情況都很嚴重,沈斌算是輕的,只是捱了兩拳,鼻樑骨就接近粉碎性骨折,需要緊急手術,這也算是重傷害了;而另一個傷勢就更加嚴重,李哲的一腳直接踢的這人胸骨斷裂,而且落地的時候還倒黴的被斷裂的骨頭扎進了胸腔,內出血血量很大,情況很不樂觀!
由此可知,電視裡大家平常見到的那些打鬥場面究竟有多假!幾個人拳來腳去的竟然能毆鬥個好半天還不死!簡直是笑話。事實上,哪怕就是普通人,以普通成年人的拳頭的力量打到人的身上,致死的機率同樣很大。
正常男性成年人,一拳全力擊出的力量不會小於一百公斤,而超重量級拳擊手的一拳一般在四百公斤左右,一百公斤和四百公斤,看起來確實差別很大,但事實是,對於正常人身體的絕大多數要害部位,一百公斤的力量,已經足以致命!
人類畢竟是從地球原始時代嚴酷的生存競爭中一路闖出來的優秀物種,哪怕就是近現代進化方向偏轉了,肉體上仍然保持著一定的競爭力!如果是按照人給動物界立下的標準,人類怎麼說也算是自然界的大型兇猛動物了,因此可以看出李哲在此戰中其實也還是收著力呢?並沒有真想打死人。事實告訴大家打架真的很危險,尤其是成年人!
李哲這個大學生在現場表現出的破壞力令人瞠目驚舌!一對k還造成對方全部重傷,都夠構成刑事傷害罪了!這一切還是發生在短短的幾秒鐘內,這讓負責審訊的幾個警察禁不住又多加了幾分注意,堅決要給對方加上手段,生怕李哲在審訊過程中暴起傷人!
說實在的就連警察們也很吃驚!不僅是因為李哲個人表現出的破壞力!更重要的是,這次被欺負的人可是沈斌啊!
警察們也都很好奇,李哲一進警局,就被一群人再次圍了上來,把李哲嚇一跳,以為這群人是都想來對自己下手呢?他在外面可沒少聽說,警察們的手黑,一般人進來了,都先要來給個下馬威!
李哲的防禦姿勢都做出來了,才知道,這群人圍上來,只是想要瞻仰一下他這樣的狠人而已——連沈斌都敢打!這些人還是頭一次聽說沈斌在別人手裡吃這麼大的虧!都想要看看這個人究竟是誰,搞得場面很熱鬧,跟動物園裡看大熊貓似得。
結果發現,嘿!這不就是個最普通的大學生嗎?還真沒看出來?
警察們倒是沒有惡形惡狀,他們壓根兒不相信李哲沒背景,而且據說分局局長也事先打了招呼,程式一定要正規!要按程式來!想盡辦法也要先弄清楚李哲真正的底細!
沒有人敢隨便就小看今天的這個李哲!沈存舟雖然牛b,但是牛不到警局,警局自然是要有自己的立場,若是真的遇見了大事,警局卻也不可能替誰背鍋!
有些嗅覺靈敏的人,似乎已經從中嗅到了某種機會!
被一群人圍觀以後,李哲就被送進了審訊室,被關在審訊椅上,被兩個警察一起伺候,兩人先是把現場的情況給李哲一說,先給李哲來點兒壓力,
“說吧,小子!姓什麼,叫什麼,哪裡的人?家庭關係?”
其中年輕的一個,拿著記錄本,準備開始記錄,
其中那個年長的說,
“小子,這回你可露臉了!竟敢差點兒打死人!我敢跟你打賭,今天不管是哪一家的電視臺或者是報紙,你都一定是今晚和明天新聞上的頭一號!這回事可大了,誰都救不了你!你要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當然,也有可能被人壓住,沒有人敢報道,不過這個老警察可沒有說。
然後,彷彿是怕李哲緊張,又跟著安慰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