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達成,我和張先生隨便聊著家常,中介楊小姐在一旁核對著協議上的資訊資料。張先生大贊遠建小區比他那邊的小區豪華氣派得多,我也很享受這種贊譽,我還大言不慚地說,北城那邊的房子基本不漲價,我出售房産的目的正是為了尋求其它投資機會。
張先生伸出大拇指稱贊我“年輕有為”,我一時間有點飄飄然。當張先生問到我老婆的情況時,我脫口答到“在國外”,張先生還露出了十分驚訝的神情,意思是“好厲害!”我勉強地笑了笑,在張先生的眼裡,如果我再夾著一根大雪茄晃來晃去就更有成功人士的做派了。
這時,楊小姐走過來告訴我,過戶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到場的,我聽完就愣住了,問為什麼。楊小姐解釋說,為防止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轉移房産而引發經濟糾紛,房管局要求出售房産時,必須夫妻雙方到場簽名確認。
我低頭不語,心很沉,這叫人太尷尬了,就在幾分鐘之前我為了面子還在說老婆在國外。我的內心中彷彿有一杆長矛一招“蛟龍出水”直刺過來,眼看就要刺破心髒之際,一柄龜背盾牌斜刺裡殺出,抵住了長矛的刺殺,迸發出點點火星。
算了,實話實說吧,丟人就丟人吧。
我洩氣地說:“我已經離婚了。”
張先生夫婦露出了更驚訝的表情,心裡肯定在想,你剛還在說你老婆在國外,現在就改口說離婚了?你這人靠譜嗎?
我繼續說:“不好意思,我老婆就是因為出國才離婚的,都是家醜,剛才沒好意思說。”
張先生拍怕我的肩膀說:“沒關系沒關系,理解理解。”
張先生還是挺實在的,但是我卻已經明顯感受到他老婆重新審視我的眼神了,這種滋味很不好受,好像核磁共振般的掃描。
楊小姐問:“那你們的離婚協議是怎麼寫的?”
我的心又一沉,說:“我們不是協議離婚的,是法院判決的。”
楊小姐又問:“那判決書我要看一下,要看看房産是怎麼判的。”
我說:“北城的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産,法院只判離婚,沒有分割房産。”
我好像犯人一樣接受警察的審問,問一句答一句,有什麼說什麼。
楊小姐說:“高先生,您加一下我的微信,回頭您把判決書拍照發給我看看,我還要問一下房管局那邊這種情況下房産能否過戶。”
我點了點頭,說:“肯定沒問題的,賣這套房子就是為了補錢給我老婆的。”
這點家醜被問個底兒掉。
我感到張先生老婆的銳利眼神已經穿透了我虛弱的身體,我從他們眼裡的“年輕有為、家庭幸福”的成功青年男,只在幾分鐘之內就變成了“中年離異、賣房贖房”的悲催離異男,打臉打得太嚴重了,非常丟人,非常難堪,現眼現到家了,一向倍兒有面子的老高,他媽的現在處處顏面掃地,沒臉見人。
幾天後,楊小姐打電話說,房管局那邊原則上認為我這種情況可以進行正常過戶,但是張先生夫婦要求我補簽一個協議,以避免發生我的前妻將來分割那邊房産的風險。
我說,這一點絕對沒問題,如果他們不放心,協議隨便寫,我都簽,因為我可以保證不會有這個風險出現。
我想說用我的人格擔保來著,一想到在人家面前瞬間被戳穿謊言的尷尬情形,我這點人格也擔保不了什麼事。
隨後我在微信上看到了協議的文字:
鑒於賣方自身婚姻現狀,如因此導致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出現的所有法律糾紛,賣方高曉楠承諾全權負責。
明明我是佔據主動地位的賣方,現在還要被迫簽這麼個“馬關條約”,我看到這些法律色彩的文字就莫名的別扭,肯定是他老婆的主意,對我的印象一定很差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