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見鬼了?再扔,又飛回來套腳趾頭上。
大煙:……
“挺好玩的,呵呵。”大煙默默地彎下身,將指環取下來,猶豫了一下,戴在食指上面。
她自己造的孽,她暫且認了。
巫舜見狀,眼睛微閃:“巫神說,左手無名指離心髒最近,你應該戴在無名指上。”
大煙心裡頭正憋著氣,聞言立馬炸毛:“有完沒完,你有完不爽,戴個指環也要嗶嗶個沒完,再嗶嗶信不信我把它戴腳趾頭上?”
來啊,互相傷害啊,大不了一死。
巫舜:“……”
突然就有點後悔,應該把她殺了的。
為什麼要選擇她,就因為她看得順眼嗎?世上有千千萬萬的女子,總會有一個,比她更適合。
可是那指環……
巫舜再次低垂下眼睫,掩蓋眼底下的殺意:“那是空間指環,你確定要戴在腳上?”
大煙:“!”
這位紅衣兄弟,君子動口不動手,快把你的劍放回去。
“原來是空間指環啊,那就更應該戴在食指上了,放在這個地方很方便不是?”大煙幹巴巴地說道。
送人東西還送得那麼血腥,很嚇人的好嗎?
好在巫舜這次沒有說什麼,雖有些不悅,但還是微微點了下頭。
大煙就無比蛋疼地想著,自己是不是該給點回禮,可她好像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要不然……她把八爺送給他。
不管是用來拉船,還是用來燉湯,都蠻不錯的。
巫舜將‘傘’收了回來,面上看起來溫和了許多,淡淡道:“妻主,我還有些事情要做,可否先離開?”
大煙一激靈,立馬道:“別叫妻主,叫名字!”
巫舜靜靜地看著她,一言不發。
大煙又麻爪了,使勁摳了摳掌心,說道:“我這人很好說話,你可以去忙你的事情,什麼時候回來都行,受傷……沒關系,別死就成,呵呵……”去吧去吧,最後三五年都不回來,一輩子都見不上一面。
巫舜深深地看了大煙一眼,彷彿洞穿了大煙心底下的所有想法,轉身跳到馬背上縱馬離去。
“煙兒,不與我圓房,你永遠都摘不下那指環。”風雨中傳回來一道輕飄飄的話語,一個字一個字清晰到連大雨都無法阻隔。
馬蹄濺起的泥水撒了大煙一身,都沒有比聽到這個令大煙更加的淩亂,果然這種很霸氣很拽屬性的人不適合她。
君不見剛剛為了嫁給她,要死要活的,她良心發現答應了他,結果他就讓馬濺了她一身的泥水。
雖然要死要活的那個是她,但結果也是一樣¬_¬)
好在人走了,她還有時間去琢磨要怎麼辦,要不要跟嬌爺說一下,又要怎麼說才合適。
感覺脖子上有點刺疼,伸手摸了一下。
有條兩三公分長的傷口,她果然是受傷了。
剛才若不應下,可能真會被殺。
可好端端地娶了個男人,這就有點……
好像天下女人都死光了似的,一大好青年,長得跟天仙似的,非得來找她這個有夫之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