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是個很講義氣的人。
二十歲的時候,家鄉大旱,鄰居家讓他帶上青梅竹馬的玩伴徐蓮花從外州逃荒,逃到了雍州。
他一路乞討,來到了桃花鄉,但是蓮花已經餓了太久,危在旦夕,他就把自己賣身為奴,讓自己的青梅竹馬存活。
後來,蓮花就定居在了桃花鄉,嫁給他過日子。
他回到家裡,孩子正在睡覺蓮花正在做飯,還用油炒了菜,噴著香氣,讓人食指大動。
“你回來了。”
蓮花笑盈盈,把飯菜端上來,還有白嫩的大米飯,道:“今天教書先生說,咱們兒子很有天賦,適合讀書,我做了點好的慶祝。”
小楊點頭,夾了一點菜塞進嘴裡,但是卻總感覺沒有味道,就放下了筷子。
反而是酒給他的感覺不錯,他喝了一大碗酒,這才開口:“蓮花,你跟我來這兒多久了?”
“六年了。”
“六年也沒回過家,你要回家去看看嗎?”
蓮花當機立斷道:“孩子要上學了,要用錢,家離這兒有幾千裡,還在外州,過州過府都要收錢,哪能這樣浪費錢?”
楊哥道:“回去看看吧,有生之年,總要再見見爹孃,我幫你收拾東西。”
他這麼一說,蓮花立馬明白了,武館出事了,自家男人要去平事,要讓她先遠走高飛。
“事大嗎?”
“對官爺們來說只是小事一件。”
蓮花很聰慧,笑道:“那麼對我們來說,肯定就是天塌了,誰的事?”
“潘叔的。”
蓮花有些不捨,握住楊哥的手,道:“那是該你去平,潘叔家裡的人我也會一併帶走,通哥,我們喝杯酒吧。”
她知道,才行去自家男人要死了。
但是有些事,比生死更大,有些人把這種事情叫做義氣,但是楊哥喜歡把這種事叫做尊嚴。
這就是她最喜歡楊通的地方。
說罷,她給自己也添了一杯酒,和楊哥喝了一杯交杯酒,道:“要是我回去之後叔叔嬸嬸還活著,我會照顧好他們,你走吧。”
楊哥擦乾了自己的眼淚,幫蓮花收拾好東西,就離開了家,準備去偷刀。
偷刀不是小事,需要勇氣。
他又拿出自己的大煙槍,想要給自己點一袋煙,但是一雙手還是抖個不停。
罷了,不抽了。
等到報了仇,再抽菸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