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光年看著她的樣子,只以為她是不相信自己說的話,於是便轉身走到自己的書桌跟前,拉開抽屜,從裡面拿出那個粉色的筆記本來,重新走回到她的面前。
他將那本筆記本遞到於盛夏的面前,然後揚了揚下巴道:“那,翻開看看吧。”
咦??
於盛夏看著眼前那個粉粉嫩嫩的筆記本只覺得看起來有些眼熟,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但是卻不記得自己是在哪裡見到過的了。
她有些茫然地接過韓光年手中的筆記本,按照他的話,將筆記本翻開第一頁。
只見裡面的扉頁上,用墨藍色的鋼筆工工整整的寫著一行字——其實,我喜歡你。
落款是韓光年。
那字型的樣子是她再熟悉不過的。
小學的時候,學校裡經常會舉行書法比賽,每一次的第一名都是韓光年。
那個時候,她經常站在學校的宣傳欄跟前,看著韓光年書法比賽的參賽作品,認真的,在心裡一筆一劃,模仿著他的字跡。
縱然後來上了初中,上了高中,他們不在同一個學校了,也經常有曾經共同的同學給她發一些韓光年的書法比賽參賽作品,後來大一些的他,字跡更加成熟,也更加瀟灑,雖然沒有了小時候工工整整的樣子,但依然是書法比賽的第一名。
所以……
這本粉色筆記本上的字跡,她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是韓光年小學時候的筆跡。
也就是說……
當初上小學的時候,其實他……是真的喜歡自己的??
於盛夏猛地抬起頭來,一雙眼眸裡有幾分驚訝,有幾分感動,又有幾分想哭。
韓光年看著她這個樣子,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毛茸茸的腦袋,聲音裡帶著一絲好笑道:“終於相信我說的話了??”
“可是……”於盛夏雙手捧著那本粉色的筆記本,聲音裡竟然有一絲無法控制的顫抖道:“可是你為什麼不早說呢……”
“我想說的……”韓光年有些無奈地看著她道:“可我每次話還沒說完,你就跑了……特別是那次被你們班的語文老師誤會之後,你見著我,就跟兔子見著了狼一樣,撒腿就跑,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這……
於盛夏瞬間就尷尬了。
她那時候真的是在韓光年的面前,把臉都丟盡了,可不是見著他就躲著他麼。
房間裡一下子變得特別安靜。
他們兩個人就這麼面對面地站著,誰也沒有說話。
過了許久之後,韓光年伸手輕輕地將於盛夏擁進自己的懷裡道:“所以……你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