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蘿絲不停的鄙視自己,果然是個耳根子淺的,聽不得好話,這卡爾兩三句甜言蜜語就把自己哄住了,可是為什麼心裡甜滋滋的呢。
到了賽馬場之後,蘿絲才知道卡爾帶她來幹嘛的,原來是賭馬,這個活動在現代的時候,她也玩過,還是去香港大學交流的時候和同學一起玩的,可是她運氣不好,買了幾次半分錢也沒有賺到。
進了馬場之後,卡爾就看到了不少熟人,不由得給蘿絲一一介紹道:“這位是赫斯特先生,是個銀行家,平日裡最喜歡來賭馬。”“那位是賓利家的二小姐,最是傲慢不過,你離她遠點,免得被欺負。”“那個穿紫色裙子的是斯塔爾太太,她嫁給了一個老富豪,那個富豪三個月錢去世了,將財産都留給了她。”“那位是施密特先生,是紐約船運大亨的兒子,你別看他長得漂亮,其實是有名的花花大少。”“那位是科維先生,是個百萬富翁,不過他是費城有名的吝嗇鬼。”……
卡爾給蘿絲一一介紹著,蘿絲聽的頭暈腦脹,她又不是天才,哪裡能記得住那麼多的人,見那麼多的人和卡爾打招呼,蘿絲就知道卡爾一定是這裡的常客。
只是慢慢的蘿絲發現了一個問題,這卡爾每次介紹年輕的男士的時候說的都是人家的缺點,蘿絲不得不懷疑卡爾是不是太小心眼了,怎麼這麼多的男士在他的眼裡就沒有一個好的呢。
不過卡爾什麼時候也變得這麼八卦了呢,蘿絲很不厚道的偷偷的笑了,卡爾見蘿絲笑以為她是喜歡這裡,講解起來更賣力了。
“等會咱們先去看一下馬,每次賽馬前這些馬都要拉出來讓人看看的,你喜歡哪匹咱們就買哪匹?”卡爾和蘿絲很快就來到了看馬的的地方,正有專業的騎士在遛馬。
蘿絲數了一下一共有十二匹馬,只是到底怎麼挑馬,蘿絲也不懂,她在現代買的時候,都是隨便選的號,這次她決定認真的挑一挑,想起昨日吃的紅燒肉,蘿絲又想吃了,那些馬在她眼裡都變成了一盤一盤的紅燒肉。
蘿絲想,這次一定要挑個最快的,她又想到自己以前讀大學時,有個室友,跑步特別厲害,大學生馬拉松竟然跑了第一名,她從初中開始就參加各種長跑比賽,她的腿就又粗又壯,肉特別的緊實,她用手按,都覺得按不動,後來這室友交了男朋友,就要減肥,可是後來這腿上的肉怎麼都減不掉,還是中醫用針灸先將腿上的肉變成肥肉才慢慢減掉的。
蘿絲覺得,這要是腿像她室友那樣結實有力的話,那肯定是個能跑的,於是蘿絲認真的挑了起來,最後她覺得七號的馬腿最符合自己的要求,便準備買七號,如果能讓她摸一摸就更好了,她也可以看看馬腿緊不緊實,不過顯然是不現實的。
知道蘿絲選的號之後,卡爾皺著眉頭問道:“你要不要在選選?”因為七號的表現實在是普普通通,實在不出色。
“不用了,我就喜歡這匹。”蘿絲搖了搖頭,她好不容易看中一匹,可不想再浪費時間了。
既然蘿絲喜歡這個,卡爾心裡嘆了口氣,就隨他去吧,“也好,越冷門的賠率越大,你準備下多少錢?”
“一百吧。”蘿絲隨口說道,她以前在香港玩的時候,下的最大的一次也就花了一百港幣而已,反正她運氣一直不好,她也沒打算賺錢。
卡爾一聽,一口氣差點沒上來,看了下四周,發現沒人留意才放下心來,他下注可從來沒有低於一千的,要真是下了一百,被別人知道了,還不笑話死他,尤其是他還是帶著未婚妻來的,就更讓人笑話了,說不定下個吝嗇鬼的名號就落到他身上了,大家肯定會說他在美人面前都這麼小氣,不捨得花錢。
“五千吧。”卡爾深吸一口氣,勸自己不要和蘿絲計較,要體諒一下蘿絲,畢竟她是第一次來賭馬,估計怕賭輸,浪費自己的錢吧。
“什麼?”蘿絲睜大了眼睛,有些不可思議,要知道這可是五千美元啊,在現代的時候五千美元都不是個小數目呢,要知道她一個月的工資還沒有五千美元呢。“會不會太多了?要是輸了怎麼辦?”
“我出錢,輸了算我的,贏了算你的。”卡爾知道蘿絲是給自己省錢之後,並沒有覺得開心,反而有些鬱悶,他卡爾的女人什麼時候連賭個馬都要算計著花錢了。
咦,這麼好啊,蘿絲這下開心了,她是不捨得花錢,只是不捨得花自己的錢而已,可不代表不願意花未婚夫的錢,這錢不花白不花,花了不白花,若是現在不花,若是以後兩人不在一起了,她想花都花不著了,不知道會便宜那個小狐貍精呢。
下好了注之後,蘿絲和卡爾就來到了賽馬場,坐在高臺前面,卡爾是這裡的常客,本身又有錢,馬場給他留的位置自然也是視線好的,兩人坐下後,卡爾又給蘿絲點了一份紅茶和點心。
當賽馬的開始的時候,看著努力奔跑的馬,蘿絲哪裡還顧得上吃喝,她的注意力早就集中在了七號上面,五千塊錢啊,若是賠了,可就打水漂了,若是贏了的話,就變成五萬了。
只是這七號怎麼這麼靠後呢,蘿絲數了數,十二匹馬,七號排在了第八位,難道今天註定要輸了?蘿絲的心頓時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