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兩家都同意,那該談的都要談,該說的就都要拿到桌面上來說。
三金首飾衣服什麼的,這些沒什麼可以談的,張家這邊就說該買的都買吧,該花的都花,辦酒席也是要回去辦的,兩家的親戚都在鎮上,但是這個錢得張家來出,許家這邊就不辦了,張家也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最後談到這個彩禮上面,出問題了,許家這邊開口就要二十萬,那意思是這錢都不算多,和明月結婚的時候比起來那算什麼,李小花就把明月結婚的時候人家吳有匪那邊給的彩禮金額說了出來。
八十八萬呢。
一對比是不是覺得呃他們家要的一點都不多?
按理說就他們那邊鎮上結婚,彩禮都在五萬以內,一般的給個兩三萬就差不多了,然後女方這邊置辦一些東西陪嫁過去就行了。
張小軍父母的意思就是他們能給五萬彩禮,不要女方這邊帶陪嫁過去,張小軍現在發展得好,以後早晚都得在s市買房子的,要那麼不起作用的陪嫁也沒有什麼用,以後在s市買新的就好。
那許家還是不幹,不要陪嫁就砍了兩萬下來,十八萬行不行。
因為十八這個數字不吉利,結婚又不是下地獄,為什麼要給個十八的數字,李小花又說給十八萬六吧。
談來談去談不攏,中間相差的數字太大,張家這邊最多就只能給十萬,就說許家這邊賣女兒吧。
張家這邊回家之後私下聊天就說這個二妹是不是傻呀,替她父母管未來的公公婆婆要錢?張家就張小軍這麼一個孩子,以後的錢還不都是張小軍和她的,現在拿出去的那就是她自己的錢,這姑娘怎麼就看不明白呢?
李小花兩口子可不那麼認為,怎麼想的呢,現在不趁著結婚之前要點錢,婚都結了,你以為張家還管你呢,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那這個婚還接不了接了?
張小軍和許二妹當然都是願意結婚的。
張小軍喜歡二妹這不是假的,二妹真的算是長了一張漂亮的臉蛋,五官無可挑剔,是屬於那種誰看見都會覺得是美女的那種,他敢說,如果之前他沒有來s市,二妹同樣可以找個條件差不多好的男朋友。
“媽,我喜歡二妹。”
張小軍他媽就知道自己這兒子喜歡漂亮的,話說回來那個男人不喜歡漂亮的姑娘,但是這個姑娘貴呀,她父母非要要十八萬六。
“我們家現在又不是給不起。”張小軍現在也不缺錢,多幾萬和少幾萬有多大的區別,就這段時間他在二妹身上花的錢都好幾萬了,要是不結這個婚,他一樣的也是虧本。
最後張小軍父親就說,“行吧,那就結吧。”
許二妹要結婚的事情肯定要通知李如瓊這邊的,明月結婚的時候他們都去了的,二妹結婚就說禮尚往來,李如瓊和明月都應該去的。
人不去禮也要送到的,當然人回去了就更好了,要的就是個面子。
村子裡,現在誰不知道明月嫁得好,明陽還在s市買的房子,沒錢能買房子?
婚期定得很快,農村結婚也不像城裡面那樣麻煩,不好定酒店,農村辦酒席就在自家的院子裡擺上桌子就能辦了,只需要看個好日子。
張小軍家還不算是農村的,鎮上的,找了個鎮上最好的飯店,日子也選得不錯,就是哪天可能會有點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