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笑笑,沒有同意。
沒過幾天明陽就正常出院上班,跟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
期間除了自己家裡的人來看他照顧他以外,其他的人也沒有來過,更別說同事來沒來了。
吳有匪也沒有去醫院,本來是說去看一下的,如果需要錢,他二話不說就掏了,結果聽明月說只是腦震蕩,幹脆就不去了。
“還真是命大,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吳有匪對明月說如果換作是他的話不一定就有那麼幸運。
“我不想讓明陽在哪裡繼續工作了,老闆太沒有人性。”明月想起來那天和律師陳的通話。
簡直一點人情味兒都沒有。
“你的員工在辦事的時候出事了,你不來醫院探病也就算了,說那麼搞笑的話,來一趟醫院就有生命安全了?”
難道是因為虧心事做的太多,怕來醫院這種陰氣太重的地方就會惡病纏身嗎?
吳有匪倒是有不同的看法,“他本來就是律師,規矩和條條款款在他那裡本來就是思維定勢,不上班扣工資也無可厚非。”
“至於他去不去醫院探病,那都是他的自由。”
明月很認真的看著吳有匪,“你知道不知道,我們各方面的差距都是很大的。”
突然有點心灰意冷,原本以為能在吳有匪這裡找到一點共鳴,結果他幫著那個律師陳說話?
“那你想怎樣?”吳有匪也一下子嚴肅起來。
不得不說有時候明月也是強勢的,在對待她的家人相關事情上,不一定會講道理,別人講的也聽不進去。
選擇不接受。
“我能怎樣?”
不接受是一回事,她沒得選,不可能他問一句你想怎樣,她就鬧著玩分手。
男朋友是自己選的,還是她主動的,不能說不喜歡,明明非常的喜歡,可是現在出了點問題。
不是性格不和。
“明陽的事情你讓他自己做主。”都是當爹的人了,說不好聽的,明月你也就比他只大了十幾分鐘而已,不會比他成熟到哪裡去。
明陽現在職位已經脫離了司機,上升為助理,他這個助理可能與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助理不太一樣,他不懂法。
管的事情有點雜,除了事務所裡面律師陳安排的事情以外,他還得是司機,負責接送律師陳,還得是他的私人生活助理,生活方面的事情也全部都讓他打理。
“你們那個律師陳是不是把自己當大明星了,你就是大明星的生活助理兼經紀人。”
李如玉笑了一句,為明陽高興,這個說起來也算老闆重用。
“工資是不是漲了?”李小花好奇的是這個。
“我說你們怎麼還不回去呀,說是來檢查病,病也查了,老太太除了一點高血壓,不是什麼病也沒有嗎?還留在這裡等過年那?”
過年還有幾個月時間呢,不是一家人,團什麼聚。
之前李如玉不出聲,那不是怕她姐說她多嘴嗎?這幾天見李如瓊也沒有說了,她還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