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瓊能信?她又不傻
兒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流的血都是自己給的。
“我現在就希望你這個當妹妹的能體諒一下我這個當姐姐的,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你有錢就趕緊把生活費交了,不然……”
年齡也不小了,怎麼就不知道去找個工作呢?
“姐,你覺得你兒媳婦和你親還是我和你親?”李如玉繼續比,比不過你兒子,還能比不過你媳婦呀?
“她肚子裡面的孫子和我更親。”
李如玉輸了,掏錢交生活費。
明陽的錢全部都給張小翠了,張小翠自己的工資加上明陽的工資一共還不到八千,平時用點錢,剩下一個月沒有六千塊,全部都存起來,沒有說上交一點生活費。
明陽心疼自己媽,他結婚,她媽能拿出來兩萬塊錢,這都是老本了。
現在除了出租房子這點錢,兩桌麻將能抽點錢,也沒有什麼其他的收入,明陽想給自己媽每個月拿點錢。
“你給媽每個月拿一千塊,你在家裡吃飯也沒有給生活費。”
張小翠嘴上答應得好好的,實際上一分錢也不出。
不出錢也就算了,自己想吃點什麼提前和李如瓊說,吃肉吃水果什麼的,反正就花李如瓊的錢。
明陽只管說,完了之後他以為張小翠就給了,沒有問自己媽這邊。
明月現在也不回家睡覺,她姨媽,她媽睡覺打呼嚕,要麼她就去學校睡覺,學校距離實習的地方也遠。
李如瓊一週大約和明月通兩次電話。
“好好實習,爭取留在現在實習的單位。”現在工作多難找呀,人才那麼多,大街上隨便抓一個人都是大學生,一個工作崗位幾百個人搶,搶不過的要麼降低標準,要麼自己回家。
“媽,我知道的。”明月原來也是這樣想的,想著實習單位差一點就能留下,誰知道還有很多孫權這樣的人,人家本身有能力,來這種普通單位就是為了留下。
“不要捨不得吃……”說著話呢,又轉移了話題,“女孩子不要輕易花男孩子的錢,別讓人看不起你……”
“你們兩個現在沒有那個啥吧?”
明月心虛,她現在可不就天天和吳有匪住酒店嗎?她怎麼想的,圖去實習單位近一點,當然酒店住著肯定有比學校,比她家裡舒服。
“沒有,媽,你說的我都記著呢。”
兩個人真沒有滾一床去,神奇吧,不是她不能,是人家吳有匪不願意。
每次她要硬來,吳有匪就說我她媽,“你媽怎麼說來著。”
做一個媽媽的乖女兒也是很難的。
明月覺得吳有匪浪費,在酒店裡面住套房,兩間房子,他就能住一間,另外一間不住就是浪費,她去住了還算不是太浪費。
吳有匪就知道是這麼一回事。
“你現在算不算和我同居?”吳有匪問明月。
明月馬上掛了她媽媽的電話,“我和我媽打電話呢。”
也不知道聽到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