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他們兩個這是在互相撕咬嗎?”小孩子和媽媽路過。
當媽的是沒有注意,腦子裡面想事情呢,家庭主婦要想的事情很多。
抬眼一看,哎呀,現在的年輕人喲,真是點不含蓄,大馬路上就抱著啃了,是不是都忍不住要脫衣服了?
“是的,他們在打架呢。”當媽的不能對自己孩子說兩個人在親嘴。
“媽媽,我們要不要去幫忙拉開?”
“他們比較兇猛,你還太小,去拉的過程當中容易受傷,我們還是快走吧。”
媽媽拉著兒子就走了,回去和自己婆婆就這個問題討論了一下,一致認為大街上就做這個動作太傷風化,回家關起來門隨便怎麼親不行?
親給路人看嗎?
小心秀恩愛死得快。
“能不能下去,有點重。”吳有匪感嘆自己的老腰,這年頭接個吻容易嗎?腰上纏著一百多斤呢,差點沒背氣過去。
明月下來擦擦嘴巴,一嘴的甜。
“我送你回去吧。”吳有匪現在很少會住在這裡,閣樓上太熱了。
兩個人手拉手回去,路上遇上許明陽和張小翠兩個出來,明陽黑著臉,張小翠對著明月還能笑笑。
送明月到樓下吳有匪就走了。
“你手裡有沒有錢,你弟弟準備結婚了。”李如瓊開口問明月要錢,這是第一次這樣問,以前都是不問的,明月有的時候會給點,她的錢不多。
“可能不是很多。”這一兩個月花出去的錢有點多,都花吳有匪身上了,給男朋友買東西了。
“哎,我是不贊成你弟弟這麼早結婚的,一點經濟基礎都沒有,他自己拿不出來錢,女方也沒有什麼要求,兩萬聘禮按理說也不多,……”
人家家裡辛辛苦苦的養大一個女兒嫁出來,就不能說不給聘禮的話,先不說s市這裡,就是她們老家那邊,現在結婚給聘禮就是十萬起價了。
張小翠雞家裡只要兩萬。
“要我的意思,明陽自己有錢就結婚,沒錢就慢慢掙,什麼時候掙著了什麼時候結婚。”說來說去,李如玉還是不喜歡張小翠,個人條件太差,再勤快有什麼用,現在的勤快誰知道是不是裝出來的。
“人才交往多久,這個人都沒有看清楚……”明月也不是很贊成,短時間內也不太容易看清楚一個人。
“你弟弟喜歡她。”
好吧,這個理由很好,就如她現在喜歡吳有匪一樣,臭的她都能覺得香,當然吳有匪確實很不錯。
“喜歡也可以交往,並不是讓他們分手,多交往一下再結婚沒有什麼不好。”不是她不願意出錢,她現在可以把卡裡的錢全部取出來,本來是存的下一學年的學費。
“張小翠懷孕了。”
這樣說就沒什麼好說的了,婚肯定是要結了,明月搞不懂張小翠到底看上明陽什麼了,工作不好,人長得也一般,,家庭就更加不用說了。
說是看上這個人老實,覺得這人會對她好,這年頭還有用這種條件找物件的嗎?
比如她自己,首先就是被吳有匪的外表給迷惑得不要不要的,完全移不開眼睛,然後就是才氣,是真有才。
“兩萬塊我這裡還有,可結婚也不能就給兩萬彩禮就算了,親家見面,酒席,新衣服……”一說起來結婚,哪裡都要花錢,就是睡覺的床不買,睡覺的被子還能不買兩床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