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天劍的前世其實很簡單。
地球時的他長得不矮也不高,不醜也不帥,不瘦也不胖,不窮也不富,具備所有平凡人的一切特質。唯一不平凡的是,一般人帥到沒朋友,他聰明到沒有父母。
他也不知道是哪一對失足男女青年將他這個愛情結晶扔到高速公路入口處的。據福利院的老太太說,當時查高速公路路口的監控,就沒見過人下車,估計是從車上扔出去的。
我是神,他想,剛出生的小孩連塊布都不包,扔出去後身上不但沒有一點擦傷,還特精神——別瞎猜,以我的智商,你以為會傷到腦子?
收費站的姐姐撿到了他,小姑娘沒結婚呢,再愛心泛濫也不可能收養他不是?於是就送他到福利院了。
這是一個讓人熱愛的時代。至少元天劍是這麼認為的,除了那對狠心到無語的所謂父母,所有人都愛他。
盡管他不想把這種事說俗了,可是沒辦法,這事就這麼俗,因為他聰明,超級聰明的那種。
他能清楚的記起一歲的時候,老太太抱著他看電視,三天,他就會認“新聞聯播”這幾個字了。神奇不?老太太將那幾個字寫下來,顛來倒去。
“我的兒,哪個是‘新’字呀?”
“這個!”他喊道。
沒有意外,他就是這麼牛逼,口吐人言這好像是妖怪專用詞),嚇壞老太太——四個月的時候就嚇唬過,老太太早習慣了。
三歲,他把福利院的所有書讀完了——雖然本來也沒幾本。嗯,《夕陽紅》雜志和《人民日報》等等報紙什麼的不算,定期的,你能咋整。
五歲,老太太退休了,他從此再也沒見過她,因為她女兒嫁到紐西蘭了,她退休後就過去帶孩子了。
沒關系,前面說了,他太聰明,聰明人誰都喜歡。
那誰,你抽抽也沒用,就這麼俗,因為聰明人長大後……你別不服啊,你會待見一個孤兒是這種情形的:缺胳膊少腿,目光呆滯,神情木訥,三歲不會說話,五歲才會用筷子,十五歲還念小學一年級……
哎呀,想想都無趣得很,咱們心態要好,要樂觀向上,只有陰暗的人才會從陰暗面想這些問題不是,他相信那是真愛,不管怎麼樣,這些關愛,沒讓他食不果腹,衣不遮身,心態扭曲。
他覺得好亂,其實我就是陰暗好不!只不過我不跟自己的陰暗一般見識。
我去——咿——呀,被父母紅果果砸出車窗的孩子,心靈方面受點傷早點熟變點態可以接受好吧。
總之他和所有學霸一樣,各種姿勢碾壓同齡人,順利考上那什麼大學,成為這個時代屌絲上限高富帥下限代言人——工科男。
然後,悲劇發生了。
因為他長大了,成熟了,要戀愛了,尤其想成家了,你無法體驗一個孤兒對家的那種渴望。
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那個他強行忘記了樣貌的淑女帶他去那個果園偷蘋果,他明明記得自己和洪金寶李連傑一樣天天一柱擎天蓄勢待發的,可就在張嘴咬蘋果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和二弟溝通不暢了,在淑女驚詫莫名的眼神中落荒而逃。
淑女不信邪,隔幾天就帶他去偷蘋果,可他就是摘下來了剛要放進嘴那下就沒有然後了。
這尼瑪,女神,那啥,不是這樣的,不信明天早上我照張照片你瞅瞅。一來二去,淑女眼神很哀傷,我們還是好朋友好不?
在他認識了一打女性好朋友,跑完全市所有三甲醫院,拿著結果“正常”的診斷單後,他有點無助,這操蛋的人生真會玩。
某一個深夜,他正蹲在電腦椅上,盯著百度熱搜匿名作者大爆衰男苦難史,用ug畫圈圈玩詛咒。
刷地一下從窗戶夾縫穿進來一道光,刷地一下變成了一個酷酷的變態男——對,就是變態,西門吹雪那種變態——冷冷地盯著他。
奇怪的是,他竟然一點都不驚訝,還特鎮靜,就蹲那不動,拿一雙紅雷眼反瞪回去,道:“神仙嘛,法術嘛,知道,這年月從夾縫穿進來的不是傳單就是神仙,你是來點化我飛升還是來開啟我宿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