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下步槍上的刺刀,他豎著用力扎進狼腿裡,接著拔出,換上了一個尖頭的溼木棍,放到火上烤了起來。
此時天色微黑,莊明誠坐在篝火前,心情不錯,忙了一天,他總算是能閒下來了。
“明誠,你今天怎麼帶著一把步槍?”
陸芳芳也不客氣,她好奇地走上前,將步槍拿了起來。
來團裡這些日子,她見的多了,也認識了一些槍支。
自家男人帶來這把槍,應該是叫56式半自動步槍,打7.62毫米子彈。
拿著五六半訓練的民兵隊伍
這也算是這個年代,最流行的一款步槍了。
除了部隊之外,全國上下,每個公社的民兵隊裡,基本上都有這款槍的身影。
這個年代不禁槍,反而鼓勵大搞訓練,全民皆兵,你要是有錢,自己都能搞到,當然,價格可不便宜。
“咔嚓~”
拉下槍栓,她瞧了一眼頂部的彈倉,見裡邊沒有子彈,她放心的摸索了起來。
這把槍,頂部的彈倉,可以壓下十發子彈,哪怕是隻熊,一口氣打上十槍,那也撐不住,用來防衛野獸是綽綽有餘了。
這款步槍也不重,她感覺也就七八斤,正適合她用。
陸芳芳越看越喜歡,都恨不得讓莊明誠,替自己買了一把了。
他是副團長,有資格單獨買槍。
“明誠,我要的配槍申請,你寫沒寫呀?可得抓緊給我們養殖場配槍,不然沒武器防著,養殖場的人都不安心。”
莊明誠正在專心致志地烤著狼腿,聞言他隨口說道:“團裡已經同意了,這把槍就是,你可得好好放著,千萬別弄丟了。”
“哎呦,你不早說!”
陸芳芳眼睛一亮,頓時興奮了起來。
有了這把步槍,再加上她練出來的槍法,以後還不得馳騁草原呀。
像昨晚那種情況,她要是有這把步槍在,指定能在十發之內,擊斃那隻野熊。
拿著步槍,陸芳芳站起來,背到了自己背上。
前後走了幾步,她睥睨地看向莊明誠,輕哼了一聲。
以後自己有這槍在,她看這敗家爺們還敢不敢不老實。
“你這麼看我幹嘛?”
莊明誠被媳婦看得渾身不自在,他心裡突然有些後悔。
“咳咳,行了,行了,別鬧了,媳婦,快來,我這狼腿都烤好了,你快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