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傍晚。
李宏濤兌現承諾。
他要在一家星級酒店裡,宴請家裡人。
這裡的環境,只要從樓的外表上看,就比遠峰請客的那家酒店檔次要高不少。
就這酒店名稱,挺牛。
國際大酒店。
可在大家都到了酒店後,卻不見東道主。
好在這裡的環境,真的不錯。
好茶還有點心小吃伺候。大家也就樂哈哈,有說有笑。東道主在不在也就無所謂了。
如果東道主在,大家反而少了些樂趣。
因為啊,東道主得瑟起來,免不了有人心口添堵。
都是家裡人,沒話找話說,也不覺得無聊。張家長李家短,即便是過年,說說也無妨。
閒聊吧。
可能是半個東道主身份,張曉芸妹妹的話也就多了些。她說了單位過年前,有一對夫妻鬧離婚。
兩個老人家這就不明白了,過年的時候,鬧離婚,早幹嗎去了。
“起因是為去哪一家過年,鬧起來的。鬧到後來,就是不可開交,誰也不讓誰,就鬧到要離婚。”
這樣的話題,遠峰坐在那,聽著覺得彆扭,就拿了香菸,去包廂外,找個地方抽菸去了。
半個小時過去,東道主沒有出現。
一家人就等李宏濤一個人。
張曉芸問妹妹,“宏濤怎麼還沒來?”
“宏濤說今天有幾個朋友約他,談什麼事吧。一會就要來了吧。”
張曉芸說:“宏濤是做生意的人,不知道守時嗎?哪有請客人,東道主卻不露面。”
妹妹說:“不是請客人。都是家裡人。”
兩個老人家臉上已經有不悅的表情。
太不重視了吧。
大女兒說得對。按規矩,東道主應該早早就過來,而且應該是迎著大家,才是。
倒好。這來到已經有半個多小時了吧,李宏濤還沒有露面。
妹妹雖然在替李宏濤做解釋,自己的心裡,也在犯嘀咕。
這傢伙,過分了。大過年的,不可能做生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