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拉斯王子英勇無敵,率領著手下計程車兵衝鋒陷陣,勢不可擋。
沒有了布魯諾的幫助,即便是在人數上強盜也不佔多少優勢,再加上都是一群烏合之眾,遇到訓練有素的正規軍,只有被打散的分。
洛拉斯王子手握長劍,把每一個企圖靠近他的強盜輕鬆斬殺。
越是混亂的世界,人們掌握的能力也就越多。就連普通的農民都或多或少掌握一兩招劍術,以免遇到危險的時候沒有防身的本事。
身為王室成員的洛拉斯王子更是自幼識文斷字、騎馬練劍,劍術雖然算不上多麼頂尖,但是比起普通計程車兵也絲毫不差。
就算是對劍術和打打殺殺都不感興趣的大王子吉立加,也能夠輕鬆躲閃普通士兵的進攻,並且能夠用手裡的權杖進行反擊。
但凡是個男人,都多多少少有點防身的本事。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們就會上戰場了。
戰場是最殘酷的地方,沒有善惡之分,想要活下去,只能殺光所有的敵人。
哈德森手握彎刀,將士兵砍殺。
能成為山賊頭目的,絕大多數都是貴族的次子。儘管他們沒能繼承家族的傳承,但是自幼學到的本事卻沒有忘記。
哈德森從小也是在貴族之中長大,在他的哥哥繼承家族之前,他都有爭奪家族傳承的機會。
可是最終他失敗了,他的哥哥接手了家族的傳承。
拿回了他的姓氏,將他趕出領地。
可是當過貴族的人,有怎麼可能有耐心做一個安分守己的平民百姓。他們都覺得自己的體內流淌著貴族的血脈,天生就高人一等。
他們必須奪回自己失去的一切。
想要奪回本應該屬於自己的東西,必須要有足夠的實力,足夠與貴族對抗的實力。
所以絕大多數被流放的貴族都選擇了樓草為寇,成為了一方土地的首領,當上了山賊、土匪或強盜,有了自己的手下和據點。
其實這個時候他們就已經和身為貴族的時候享受的待遇差不多了,混的好的甚至比那個時候更強。所以很多人就會選擇放棄貴族的身份,在自己的山頭當一個無冕之王。
但他們身為貴族常年養成的習慣並沒有荒廢,不論是什麼時候,每天都會抽出時間練習劍術和刀法。
所以哈德森的刀法依舊非常精通,對付士兵並不吃力。
只不過那些士兵都穿著盔甲,能夠攻擊的地方不多,所以哈德森也覺得十分棘手。
他的弟兄們就更慘了,只能被士兵們一個個砍倒在地,連還手之力都沒有。
很快,哈德森和為數不多幸存的弟兄就被士兵團團圍住,他們一個個的臉上都寫滿了恐懼和不甘,卻沒有一個人投降。
洛拉斯王子隨手從地上的屍體扯下一塊衣服布料,纏在劍上,把長劍上沾著的血擦拭乾淨。
“說吧,襲擊我們有什麼目地?”
洛拉斯王子的個頭比哈德森高上一些,居高臨下地怒視哈德森,給人一種十分威嚴的感覺。
但哈德森並沒有被洛拉斯王子下到,他一個在刀刃上討飯吃的人,什麼樣的場面沒見過,早就已經完成了鎮定的習慣。
即便是心裡再怎麼七上八下,明面上也不會表現出來。
可他終究是沒有底氣的,所以裡邊已經刻意抑制了,恐懼依舊是洩露出來了。儘管洛拉斯王子沒有察覺到,但是洛蘭卻全部都看在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