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遂興說:“謝謝三位伯母。你們幫了忙是恩情,我會記得的。”
“太客氣了。”
這件事算告了一個段落,陳媽媽在大家的幫忙扶持下,總算雨過天晴,不再需要那麼辛苦了。
三位伯母剛要離開,陳媽媽還沒好好休息,警察突然上門來了。
這就意外了,陳遂興和陳媽媽面面相覷,他們好像沒做什麼能惹來警察的事吧。
大大方方請兩位警察進來,陳媽媽給他們倒茶。
三位伯母因為擔心,也不走了。
兩位警察拒絕了陳媽媽的茶,解釋道:“我們是的警察,我叫黎,這是我同事,他叫王。這是我們的證件。”
說完,兩人把證件遞給陳媽媽看。
陳媽媽當然不會接過來,大致掃一眼,入眼不入心。
她看了阿一一眼,問:“兩位警察同志,有什麼事嗎?”
這時阿一衝了進來。
她叫道:“邱星中毒和我沒有關係,你們問什麼問,還跑來我嬸嬸家是要幹什麼?”
大夥大吃一驚,什麼玩意兒?
警察先對阿一說:“你別激動,我們只是循例走訪。”說完,才對陳媽媽以及其他幾位婦人說,“關於今年中秋節,邱星中毒暈倒在舞臺的事,我們過來問問情況。”
“邱星?中毒?”陳媽媽蒙圈了,她問陳遂興,“邱星是誰,怎麼回事?”
其實她更想問和她有什麼關係。
阿一說:“就是中秋節那天,和我一塊演花朝戲的時候,突然暈死過去的那個‘羅隱’。”
原來是他啊!
陳媽媽這才聽出了一點頭緒,搞了半天這是懷疑阿一?!
“你們是不是搞錯了,阿一和他演戲而已,怎麼判定是阿一殺的人。阿一和他沒有半毛錢關係,我們阿一是個好女孩,十八九歲了一次戀愛都沒談過。”
“不,您冷靜一點,我沒有說她就是兇手。我們昨天已經去走訪過阿一了,她也矢口否認。但目前看來,阿一是和邱星走得最近的人……”
陳遂興奇怪問:“走得最近?何以見得?”
光嫂也聽出來了,原來昨天她送陳媽媽去醫院的時候,警察已經來找過阿一了。
好心疼自己的女兒啊,光嫂非常激動:“你跑來問我們幹什麼?誰知道他得罪了什麼人,反正我們連認識都不認識他。”
警察也很無奈,他們是走訪問案,並沒有給阿一定罪啊。
要是真有證據指向阿一,還會上門走訪嗎?直接拘留啦。
不過這些辦案流程和他們也說不清楚,黃警察只好繼續問下去:“認識都不認識?這太誇張了吧?不是一起登臺演出嗎?”
陳遂興說:“警察同志,你太不瞭解我們的花朝戲了。我們沒有電視,唯一的娛樂就是聽聽山歌,鄉親們聽多了,平常也會哼幾句。
每年春節中秋都會有花朝戲,每年上臺表演的人也不一樣,不需要篩選,不需要考核,誰都可以去的。彩排也只需要一天時間,我姐根本和邱星沒有很多時間相處。說不認識,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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