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由於是自己的船隊來進行運輸,這麼一搞,不就相當於免費給對方跑腿嘛。
文身上顯示,南燕兮大度的將他們一方的貨物先讓自己的船隊帶走。
條件是用魯賓克的船隊,免費幫他運送物資到北原。
這條件看似輕鬆,可北原東海岸與蘭禾帝國完全是在兩個方向。
這根本就是南轅北轍嘛!
沒人比自己更清楚從昱州海路去北原東海岸有多遠。
當時,南燕兮盛情邀請他們一行人來此做客。
魯賓克便派人通知了停泊在北原東海岸的船隊,讓他們饒過大燕去昱州匯合。
這船隊可是整整走了近半個月才到。
現在這情況,完全就是用那些貨物換自己出一趟苦差嘛。
不僅如此,那文書上寫了這麼兩句話,大體意思。
魯賓克與南燕兮結為異姓兄弟,南燕兮及其所屬勢力,只與魯賓克交易。
而且賜他爵位為南海國平海伯,比他在蘭禾帝國的爵位整整高了兩級。
問題是自己還簽字同意了,一同同意的還有船隊的多個負責人。
這就尷尬了,蘭禾帝國規定規定,各外出商隊成功跑下商路。
需要有當地勢力的簽署文書作為憑證。
這樣,帝國才會給與支援,否則將視為無效。
前面那句話再加上這個爵位,從表面上看,是向帝國表明了自己在當地勢力的地位。
也算是杜絕了一些其他家族想要分一杯羹的念想。
但是,背面的意思卻很明確。
只要自己還想保住這條商路,就只能盡心盡力的與他做買賣。
若是這條商路利潤不多,還好說。
但如果利潤頗豐,估計不管是家族還是帝國,都會督促他。
讓他全心全意的維護這條商路,一旦出現問題,家族馬上就會拿他是問。
因為這會影響到整個家族的收益。
只要這條商路利益豐厚,魯賓克在家族就會地位高漲。
所以,魯賓克必須用盡全力來維護。
但同樣的,自己再也沒有時間去跑別的商路,只能在附近這些土地上轉悠。
而且,接受了官職,就等與承認了自己是南燕兮的手下。
不僅要盡心盡力,還不能跟他的敵對勢力接觸,否則就是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