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比較閒,李瀟決定去一趟榕城,在樂福酒吧和老友喝頓酒。
不記得哪位大佬說的,經濟情況可以從酒吧之類的地方看出來。
如果酒吧裡邊美女很多,質量特別高,那說明經濟情況很惡劣,是時候撤出投資資金了。
李瀟以前偶爾會到靜吧喝喝酒,稍稍鬧一點的,或是高檔點的,他都沒錢消費。哪怕是樂福酒吧這個級別,他都第一次來,所以也判斷不出美女是多是少,層次如何。
老萬是李瀟的大學同學,185的個子,長相帥氣,如果說有什麼不足的話,那大概就是沒什麼錢吧,北方農村家庭的孩子。
在李瀟的印象裡,老萬就是個動漫小說宅,宅而不肥。
他的女朋友和他同樣屬性,所以兩人在一起可以說是十分般配,沒有半點矛盾。
而且他女朋友特別漂亮……
該不會是誰撬牆角,又或是丈母孃為難?
帶著種種疑慮,李瀟先開了個包間自斟自飲,看小說等老萬過來。
“啊,原本是說我請你喝酒的,結果你卻破了費,實在是不好意思。”
老萬一進門,李瀟就是一愣,西裝革履,風生水起的,這是動漫宅的打扮?
“老萬你這是?剛下班呢?”
“唉,剛在和人談事情,晚飯我都沒吃。”
於是,李瀟乾脆讓人搞點披薩過來。
兩人大學時是不錯的朋友,因為李瀟也看動漫和小說,偶爾會聊聊,一起去看s展之類的。
李瀟就這麼喝著酒,看著老萬狼吞虎嚥的吃東西。
等到老萬吃完了,看著李瀟一身休閒打扮,看看李瀟t恤上的馮寶寶烤地瓜,再看看李瀟脖子上的一串火麒麟紅寶石……
老萬哭了!
“啥!不至於啊,都是便宜貨!”
“老李,你還追漫畫呢?”
“那是,男人至死是少年!”
李瀟隨口一句中二經典老臺詞,老萬哭得更傷心了。
老萬原先是個帥宅中二病,靠畫畫賺點零花錢,夢想是成為世界頂級的插畫師。
為什麼說畫畫賺的是零花錢?現在會畫畫的人那麼多,更不用提ai畫畫的出現,靠畫畫賺生活費那是大神,一般人做不到的。
老萬讀書的時候家裡當然會給生活費,都是父母省吃儉用省下來的,但畢業了就不可能給了,就算想給也沒有。
老萬在朋友一通勸說下,覺得自己是時候賺錢養家了,他決定去打工,努力工作,贍養父母,和女朋友結婚。
這想法一開始就得到了女朋友支援,兩人一起去了香江,畢竟工資高。
女朋友依然是一條鹹魚,沒事就追劇追漫畫,乾的工作不辛苦,就是賺錢少。
老萬去賣保險了,香江的保險還是很靠譜的,難的是要去讀懂保險內容,以及找到信任自己的人。
老萬非常刻苦,努力奮鬥,把所有看漫畫和小說的時間都用來學習和工作。
慢慢的,他和女朋友沒有了共同語言,還經常因為瑣碎的事爭吵,最近終於分手了。
“老李,她說我不愛她了,可工作的事就讓我焦頭爛額,我哪有時間天天說愛愛愛的?再說在一起五年了,大多數人不是愛情轉變成親情嗎?為什麼到我這裡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