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裡。
酒肉和尚來負責北郊工地的事情。
李建則跟著於會長,在外面找證據。
正中午。
李建剛剛跟於會長盤問完會所的經理。
他們得到線索,建築協會的人,經常在這裡招待客人。
所以就打算碰碰運氣,看看有沒有人願意多說兩句,給點證據啥的。
但是這會所只是提供場地罷了。
人家建築協會的人,帶著人在包廂裡面喝酒,會所的服務生總不可能有事沒事,趴在門口又是錄音又是錄影的吧?
所以會所的人雖然能說出具體的人,但沒有一丁點實質的證據。
廉政署抓人講究人證物證俱全,證據鏈充足才行。
這隻有人證是不夠的。
所以李建跟於會長兩人,算是白跑了。
“瑪德,建築協會這群人真夠滑的,除了龐會長不小心露的賬本之外,一點錯處都揪不住。”
李建頂著太陽,抱怨道。
於會長瞥了他一眼,輕聲說道:“他們跟姓龐的不一樣。”
“姓龐的自認為靠山多,知道抓了他濱海市會地震,所以有恃無恐。”
“但姓龐的手底下這些人,無依無靠的,所以都不敢留下把柄。”
雖然濱海市建築分會的人,全都是蛀蟲,蛇鼠一窩。
但他們並不是鐵板一塊。
能夠成為龐會長的心腹,自然就會分到的錢多一些。
誰不眼紅?
他們互相之間,也是防備著的。
不留下任何把柄,不僅僅是防止被人查。
更多的,還是防止被自己人搞一腳!
“於會長,你說我們這樣查下去,什麼時候才是個頭啊。”
李建有些氣餒道:“除非建築協會那群人自己動了,否則咱們怎麼樣都抓不到證據!”
雖然才剛剛開始跟著於會長跑,但李建心中卻已經不抱希望了。
建築協會那群人的把柄,也太難抓了吧!
這些日子,那群人甚至蟄伏起來。
上班就老老實實上班。
壓根就不請客吃飯啥的。
想要抓一抓漏洞,都抓不著。
於會長聽見李建這句話,陷入了沉思。
……
跟李建想的一樣。
建築協會那幫人,因為龐會長被抓進去而慌張。
遲遲沒有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