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大學之後,原主不想再靠別人資助,開始半工半讀的模式。
以前的寒暑假她都會去做兼職,所以對於打工生活,她適應的非常好。
只是普通的兼職工資都不太高,不足以支付她的學費和生活費,更別提其他額外的費用了。
幸運的是,她透過一個學姐的介紹,到一個清酒吧裡打工,每天可以得到不少小費,總算能勉強維持開支。
也就是在酒吧工作的第三個月,她認識了一個酒吧的常客萬寧。
以前雖然也經常和萬寧見面,但他們之間從來沒說過話。
那天,萬寧突然主動跟她聊天,在知道她的經濟情況之後,告訴她可以給他的一個朋友做保姆,只要每週末去打掃衛生、洗菜做飯,一個月就能有八千塊的薪水。
原主心動了,拿著萬寧給的名片去了名片上的地址。
那是一個高檔小區,裡面全是獨棟的別墅,她甚至開始幻想得到工資之後可以拿一半出來捐給孤兒院的時候,卻怎麼也沒料到,迎面開啟的那扇大門,是地獄之門。
萬寧是個吸血鬼。
字面意思上的吸血鬼。
當原主第一次看到萬寧的獠牙,並驚恐地感覺到那尖銳的牙齒刺進她的血管的時候,她害怕的全身痙攣。
她從來不知道,原來這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這種生物的存在。
那一刻,她只想逃。
可是她沒有想到萬寧居然如此殘忍,直接把她囚禁在了別墅裡。
萬寧囚禁了原主差不多一個多星期的時間,期間偶爾才會給她一點吃的,大多數時候都以吸她的血為樂。
萬寧說,她的血比一般人類的血更香甜,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就聞出來了。
所以才會設計她落入陷阱。
那是原主人生中最最黑暗的日子,而她終究沒有熬過去。
就在前一天晚上,萬寧居然喪心病狂地邀請了五六個吸血鬼過去,他們圍著原主狂歡享樂,幾乎吸乾了她的血。
如果那時候,萬寧哪怕有一點點的不忍之心,她都不會死。
可萬寧看到她快死的時候,只是一臉嫌棄地讓人把她丟進了距離別墅區很遠的一個巷子裡的垃圾堆。
臨死前,原主看到的最後畫面,就是萬寧那沒有任何愧疚的臉,看著她的目光就像看著螻蟻一般不屑。
原主的願望有兩個。
殺了所有當初吸了她的血、導致她死亡的吸血鬼。
找到被萬寧搶走的琉璃球。
那顆琉璃球只有蓮子那麼大,又正好有個穿孔,所以原主一直作為項鍊戴在身上。
萬寧把她騙過去之後,看到她脖子上的項鍊好看,就直接搶走了。
對於原主而言,這是她唯一和親生父母有關聯的東西,不能丟。
雖然原主覺得找到親生父母幾乎沒有可能,但她看著琉璃球,就有個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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