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隨手將桌上的習題冊合上,起身出了教室。
高一高二學生一放假,整個校園都寂靜了許多,春末夏初,空氣裡都是氤氳馥郁的花木香。
程硯寧一路走到操場僻靜處,拿出手機撥了一個電話。
很快,那邊有人接通了喚章:“是阿寧啊。”
“明叔好。”程硯寧笑著喚了一聲,問他,“老爺子睡了麼?”
“沒呢,近來睡眠淺了,思慮又多。剛才泡腳的時候還唸叨你呢,說不曉得是不是快要高考了太忙,都把他忘了,好長時間沒過來看他了,哈哈。”
“那得麻煩您給說一聲,我明天上午過來,做剁椒魚頭給他吃。”
“好好好,”男人哈哈笑完,又道,“那我明早就吩咐廚房,把料都給你備下。”
“好,勞煩您了。”
“跟我這還客氣呢……”
男人佯裝不滿地又說了幾句,聲音裡卻一片喜氣。
寒暄完,程硯寧在他之後掛了電話。
翌日,上午。
九點多,程硯寧坐車到了西城區。
要說這方琨也是很有意思的一個人,他幼時父母雙亡,吃百家飯長大,從小就跟著一群混混兒闖江湖,眼下成名多年,還保留著年幼時一些習慣。
他一生有三愛章:逗鳥、吃魚、看皮影。
第一項和第三項均是走街串巷之時培養的興趣,吃魚則比較講究了。
據他自己說,年幼的時候窮啊,吃什麼東西都是狼吞虎嚥,因而魚這種東西,沒什麼機會吃,也沒什麼閑情吃。無論每次在哪裡看見別人吃魚,他都會在心裡發誓章:以後有了閑情逸緻,天天吃魚,慢慢吃,變著花樣吃!
眼下年過古稀,人稱方半城的老爺子,早已實現了幼時的宏圖偉志。
而他這個人,也和一般富貴人家不一樣,就喜歡住破爛老舊的鬧市區,閑來無事了拎一籠鳥去花園裡溜溜彎,城牆根下嘮嘮嗑,最無聊的時候,一個破碗一把二胡往天橋邊一坐,眼睛一閉拉一曲《二泉映月》。
程硯寧就是在他拉曲的時候,意外結交上的。
平心而論,老爺子拉二胡水準一流。
往往在天橋上賣藝的時候,都能賺個盆滿缽滿,這無形中搶了別人生意,有一次,幾個討飯的眼見他一碗錢動了歪心思,在他收工之時沖過去搶錢打砸。
意外突如其來,老爺子都來不及出手,邊上上來個學生,一腳踹翻了一個。
那個學生就是程硯寧,當時念初三。
他一路將老爺子送回家,眼見屋裡冷冷清清,又收拾洗涮,挽起袖子給老爺子做了晚飯。
多半年後,他被一中校長請入一中,老爺子與有榮焉,帶他回了方家大宅,並且言明瞭自己身家財富,頗為鄭重地要求收他當幹兒子,進方家家譜。
程硯寧就在這種情況下婉拒他好意,並且疏遠了他。
不過,疏遠不等於老死不相往來,他逢年過節會打電話問候,也會在老爺子邀請的多半時候應允,出去陪他走街串巷,聊天吃飯,興致來了還會親自下廚做魚。
一晃三載,老爺子對他的喜愛自不必說。
而他自律堅毅的品性、禮貌溫良的氣度、優秀到逆天的成績,更讓老爺子在喜愛之餘扼腕長嘆章:自己那麼多子孫,就沒一個這麼省心的!
陪侍多年,方明達都沒見過能有哪個小輩,這樣得老爺子愛重。
因而,程硯寧的電話他不敢輕忽,程硯寧這個年輕人他也不敢小覷,接了電話就急匆匆迎出巷子。
老爺子這段時間愛逛城牆,眼下就住在城牆根一個巷子最裡面的老舊二層樓裡,這事情,程硯寧自然也是知道的,下了車便順著巷子往裡走。
“阿寧。”遠遠一道聲音引他抬眸。
程硯寧快走兩步,笑著道章:“明叔怎麼還出來了?”
“聽說你要來,老爺子催的不行,我這在屋裡也坐不住哎。”
方明達也是孤兒,性命是方老爺子救的,姓名是方老爺子給的,明達諧音命大,老爺子閑來打趣說章:“兒子孫子沒一個孝順的,指望他活久一點,好為我辦身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