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還是不買?
三百多萬,自己現在完全有能力直接拿下。
但是……陳發挑了挑眉。
他這輩子買過最貴的東西。
是那套還有十幾年貸款的房子。
除此之外,大概就是那臺陪伴他許久的電腦了。
可這些東西的總價算上十倍,也沒有眼前這輛車貴。
偏偏陳發對這輛ss有一種一見傾心的感覺。
這就很尷尬了。
陳發突然想起了大學畢業那年。
那時候剛出蘋果4s不久,陳發自然是對這些東西不感興趣的。
高考結束他才擁有人生的第一部手機,還是老爹淘汰下來的一部國產山寨機,帶跑馬燈的那種。
但是那時候陳發的女朋友卻十分喜歡4s,這事還是陳發有一次和她一起逛商場時他猜出來的。
眼看著身邊的同學都換上了蘋果4s,陳發還是仍舊用著一打電話跑馬燈就瞎j8閃的破手機,但他卻並不在意,他對這些是沒有要求的。
不過那個她喜歡這部手機,陳發卻是默默記在心裡。
他也只能默默記在心裡,一部五千塊的手機,他買不起。
直到一次上網看到一則新聞。
新聞裡是一個大學女生為了一部蘋果4s,甘願被一個三十幾歲的老男人包了一週,包一週的內容自然是不可描述。
最後這個大學女生得到了她想要的4s。
雖然那時候陳發知道自己的女朋友怎麼也不可能做這樣的事,但卻暗自有了一股危機感。
他能給女朋友的物質,太少了。
然後陳發這個大學四年沒曠過課的學生,在那兩個月裡幾乎節節曠課,在外邊找了上午下午兩趟家教的活。
兩個月時間,陳發湊足了五千塊,買了一部蘋果4s,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了女朋友。
畢業之後,陳發就被一腳踢開了。
直到想起這件事之前,陳發還覺得自己做得對,自己是男人,自己付出的對,自己是好男人類似這樣的想法。
可現在,陳發只覺得自己蠢到了極致。
你付出這些東西,人家只會當是應得的。
你付出的再多,沒有人會關心你付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