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室裡大概過了兩個多小時。
這個時候,房門開啟了,兩個年輕的警官走了進來。
眼睛懷疑的看向我。
接著他們坐了下來,問:“姓名!”
我說:“陸辰!”
他又問:“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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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學生!”
“年齡!”
我有點不耐煩了,說:“那身份證上不是寫著麼!”
警察叔叔扶了扶眼鏡說:“我問你年齡”
我惺惺說道:“十八!”
警察叔叔這才滿意的點了點頭說:“你知道你在幹什麼嗎?”
我一愣,我說:“我是冤枉的,之前有人約我去小樹林來著!”
警察叔叔一聲冷哼說:“你還不交代?你這是犯法的你知道嗎?”
臥槽。
我怎麼感覺我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我趕忙說:“我真是被冤枉的,我都覺得莫名其妙!”
警察叔叔頓時大怒說:“你還敢狡辯,你看這是什麼?”
說著,他朝著桌子上甩了一沓東西。
我仔細一看,是一沓照片,拿起來一看,我越看越氣憤。
特麼,這是趁著那女人撲向我的時候拍的,而且是被抓拍的,避過了我躲閃的瞬間,拍的都是那女人和我糾纏在一塊的瞬間。
媽的。
我當時就怒了,大聲吼道:“特麼,這誰給你的,這是陰謀!”
警察叔叔點了根菸,說:“你一個學生,誰會用陰謀來對付你,你給我老實交代!”
我交代個屁。
我一聲冷哼說:“我要找律師起訴!”
警察叔叔吸了根菸,說:“小兄弟,證據確鑿了,東西都在這了,那女人也說了,是你強迫她的!”
我這是百口莫辯了。
接著,就是良久的審問。
圍繞的話題就是我招不招。
我招什麼啊招。
我現在才知道,有了能力也是不夠的。
你還得有錢,有權。
有勢力。
這個劉浩,等我出去了,看我不整死他!
我在這裡足足被關了六個小時。
下午的時候,門再次開啟。
這次進來的,是陸無情和我媽。
我媽一進來,眼睛就哭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