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對方是不是那個‘存在’,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所站的立場,一定和‘維四’一樣。
這就足夠了。
而一個‘hy’,代表著一種試探。
這有點像是一種引子,鉤子和誘餌。
試圖用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線索。
可以理解為你在審訊室裡,對面一個經驗豐富的審訊員陰著臉,將一疊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的卷宗狠狠拍在桌子上,發出巨大響聲的同時,呵斥道“說吧!”
說吧!
至於說什麼,你自己腦補。
謀略上,這一招叫做‘詐’。
做過什麼虧心事,幹過什麼偷雞摸狗,喪盡天良的事,可能都在這一瞬間過了腦子。
甚至心智不堅者,還會說出一些。
一種典型的審訊技巧,不過說實話,用在羅熙身上,這個行為本身就非常的幼稚。
所以羅熙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將這個問題,原封不動的還了回去。
兩人都知道彼此問的為什麼,是什麼意思,就看誰會說出來。
可以不說,羅熙走人就是,對方應該沒有阻攔的能力,如果有,早就將羅熙關小黑屋了,不會選擇用這種鬼鬼祟祟的見面方式。
鎮長擦掉了之前的字母,重新在白板上寫下一行字。
“我是在為你好,你不應該這麼做。”
又是非常抽象的一句話。
不明所以的人,會覺得莫名其妙,但偏偏,羅熙能看懂,而對方明顯也是在觀察羅熙的表情,有些問題,不需要回答,更不要答案,只要問出來,就可以佔據優勢,在瞬間獲取到提問者所需要的答案。
而羅熙的回答是“證明給我看!”
這一下,破舊木馬後面的鎮長明顯停頓了一下。
‘證明給我看’這個回答同樣抽象。
而如果將和對方之前說的放在一起,才能更好的理解。
“我是在為你好,你不應該這麼做!”
“證明給我看!”
這裡面‘做’指的是做什麼?
對方沒有說,羅熙也沒有點破,而‘證明給我看’,就是在逼迫對方提供更多的資訊。
因為我預設知道你所提及的‘做’是什麼,那麼為了不讓我這麼‘做’,你需要證明。
怎麼證明?
只能是提供一些關鍵資訊。
下一刻,鎮長似乎在憤怒中,一巴掌拍在旁邊的支撐柱上,那玩意兒外面雖然包裹著東西,可裡面卻是金屬的,結果這一下,直接拍斷了,旋轉木馬設施的頂棚轟然塌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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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腳步聲快步靠近,安芷妍已經是第一時間衝了上來,將羅熙護在身後。
她速度極快,五十米的距離,只用了不到三秒鐘。
“走吧。”
羅熙擺擺手,阻止了後面正往這邊衝過來的林七七。
三人一前一後走出這個廢棄的公園,到了街上,雨滴已經落下,很快就變成了瓢潑大雨。
街上一個商場外的雨棚下,三人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