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那小子曾回來過一次。
跟攤主聊起時,偶然聽到學校里正在考計算機二級。
那小子像是有感而發。
攤主模仿著那小子的語氣,“忽然記起來計算機二級除了第一次考了下之後就沒再考過,一直到最後這個證也沒考下來。不過最後連畢業設計都懶得回學校去做,畢業證也沒要,對比下來計算機二級似乎也不算什麼事了。人生還是要學會堅持自己覺得應該堅持的東西,很多看起來很重要且隨大流的東西,其實更像是一種浪費時間。”
攤主之所以記得那麼清楚,不僅是因為那小子經常來他這吃東西。
還因為那小子確實很有個性,屬於那種人海中,雖然不起眼,但卻特立獨行,一眼就能夠讓人看見,記住且忘不了的。
那小子不怎麼合群。
大學四年,從來就沒去過食堂。
除了大一上學期在校住了兩個月,之後也從來沒住過校,一直都是自己在校外租的房子。
為此,校方還嚴厲批評過,要他搬回來住。
當時事情鬧得還挺大。
那小子爬上教學樓頂樓天台,給了校方兩個選擇,開除或者走讀。
在大學開除一個學生是件很嚴肅的事情。
最終校方妥協了,同意了讓他走讀。
不過,校方並不是真正同意,而是暫時妥協。
學校讓那小子班主任跟他父母商量,斷了他的生活費。
哪想,那小子居然硬是一大早就在學校裡撿礦泉水瓶子。
放學就去超市內做兼職,聽說還在網上做了遊戲主播,硬是沒問家裡要一分錢,在校外租了個房子。
死倔死倔的一個小夥。
“可惜了。”攤主搖了搖頭,“就他那傲性子,肯定得罪了不少人,後來聽說是被人給害了,也沒聽說找到兇手。”
李唐詫異地摸了下胸口的木盒,有些驚訝,沒看出來,這連惡鬼都不是的傢伙,生前活還挺有個性。
“老闆。”李唐向攤主問道:“那你知道他叫什麼名字嗎?”
“叫什麼名字啊?”老闆揉了揉腦袋,“我想想啊,當初這些事都傳得沸沸揚揚的,但我一時有些想不起來,你先別說話,讓我好好想想。”
李唐:“......”
李唐:“再給我來兩瓶豆奶。”
“好嘞,先生。”攤主從李唐手裡接過錢,屁顛屁顛從攤位上拿了兩瓶豆奶,給了一瓶李唐,另一瓶自己一口吸溜了一大半瓶。
李唐從攤主手裡接過豆奶,翻白眼道:“你還真是不客氣。”
“嘿嘿。”攤主幹笑,臉上也閃過一絲不好意思,“說那麼久,嗓子啞了嘛!”
“想起了那人叫什麼名字了嗎?”李唐沒好氣道。
“嗯嗯,想起來了。”攤主點頭道:“那人姓孫,叫孫蘭。”
李唐:“確定?”
“嗯。”攤主點頭,“確定。”
“謝了。”李唐搖了搖頭,隨即掏出電話,撥了個電話出去。
電話接通,那邊聲音似乎有些生氣,“李唐,昨天晚上你幹什麼去了?我不是不讓你去嗎?”
“啊?”李唐當然知道電話那邊那人問的是什麼,肯定是有關正北小區火災的事。
但李唐裝傻,“陳叔,你在說啥啊?對了,陳叔,我有件事兒想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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