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晚。
明水林業縣,蒞臨與俄邊境附近,周圍靠山,地形相對複雜。
“嗡!”
一輛a4掛著延市牌照,從山腳下穿過,一路飛馳。
“喂?”
車內只有林軍一人,戴著藍芽耳麥直接說道:“我到103國道金村附近了,你們在哪兒?”
“掉頭往回開,直行五公裡,在河邊右轉,上橋再走三公裡,咱們就能見到了。”電話內的雲霄張嘴回道。
“……你他媽整這些有用嗎?”林軍煩躁的喝問道。
“我得看看,你是不是自己來的啊!我的軍哥。”雲霄隨口回了一句,繼續說道:“快點吧,怪困的!”
通話結束。
林軍握著方向盤的右手,把玩著一個類似於紐扣的物品,左手按了一下中控屏。
“這幫逼太精了,挑的地方太偏,路上一臺車都沒有,我跟你跟的太死,那就露了。”波波的聲音在藍芽電話中響起。
“……我正要和你說,你千萬別咬的太死,路上要有點子,那就完了。”林軍快速回道。
“我要不跟死,你被套進去怎麼辦?”波波皺眉問道。
“按商量好的來。”林軍答道。
“……我到現在可還沒接到電話呢!萬一他媽逼的出事兒,那我真沒招。”波波非常嚴肅的警告了一句。
“人要該著得死,那就是整一個加強連來,也他媽的得躺下。”林軍咬牙回了一句,就再次結束通話了電話。
a4車速飆升,林軍深踩油門,直奔著雲霄給出的地點趕去。
……
另外一頭,長春。
蔣泉穿著棕色皮夾克,坐在一輛不足一萬塊錢的麵包車內,面無表情的抽著煙。
“泉哥,你能不能把暖風關了,這他媽逼的也不好使,淨往外吹邪風,你低頭看看,我籃子上都凍上霜了!”紫色飛機頭的青年,縮著肩膀沖蔣泉說道。
“小唯,哥現在也沒酒請你喝,也沒錢給你拿,你咋不走呢?”蔣泉看著窗外,聲音平淡的問道。
“哥,別的忙,我可能幫著費勁,但開個車啥的,我還能幹。”紫色飛機頭的青年,眨巴眨巴眼睛說道:“……以前,你可能就拿我當個小孩,小籃子,沒事兒請客的時候,順便過去讓我蹭吃蹭喝,甩個人情!這些事兒,對你來說可能不算啥,但我記住了。”
“我犯的是死罪。”蔣泉嘴角抽動,低頭回道。
“……你坐著,我下車給買點水。”小唯愣了一下,張嘴回了一句,拿著二十塊錢就走了。
“操!”蔣泉坐在車裡無語半天,隨即搖頭說道:“請了那麼多次客,讓一個小孩記住了……我他媽的也算是會交朋友了。”
“嘀鈴鈴!”
話音剛落,蔣泉的電話響起。
“喂?”
“幫你查了一下,你給我的那個警槍編號,是掛在長春的公務編上。”延壽縣某個小派出所裡,負責戶籍的警員拿著電話說道。
“……有持槍人的資料嗎?”
“有,叫張北武,家住……!”
五分鐘以後,二人通完電話,小唯開車拉著蔣泉,從街道上快速消失。
……
另外一頭。
林軍開著a4繼續疾馳,而導航上顯示,他距離目的地還有不到四公裡。幾分鐘以後,林軍看見了雲霄說的那條河,隨即驅車行駛過小橋,準備繼續往前奔。
凹凸不平的土路上,靜謐無比,只有a4大燈在來回晃動。林軍扭頭向左右望去,隱約看見道路左側,有一處相連近一裡地的二樓。
“就是這臺車,弄他!”一個人影坐在牆頭的水泥蹲子上,手裡掐著電話說道。
“嗖!”